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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玫瑰(4)

    纽约已经有凉意,我们先陪玫瑰找房子,再找学校,有空便到处逛。

    玫瑰终于止住了眼泪,没精打采地跟着我们走。我租了一辆车,三个人游遍纽约。

    开头送玫瑰进学校,我尚有不放心之处,但外国人自有外国人的好处,他们对玫瑰的美貌视若无睹,对她相当和平善意。

    更生研究出来,原来外国人心目中的东方美女是塌鼻头,丹凤眼,宽嘴巴,扁面孔,腊黄皮肤的,玫瑰太见西洋美,几乎被他们视为同类,自然不会引起轰动。

    这样看来,纽约倒是玫瑰理想的读书之地。

    我替她买了一辆小车子,在银行中留下存款,便打算打道回府。

    我其实放心不下。

    我问:“就让她一个人留在纽约?”

    更生说:“都是这样的,她会找到朋友。”

    “万一生病呢?”我说,“她才十七岁半。”

    “大学生都是这个年龄。”更生一再保证,“你放心。”

    玫瑰自己表示愿意尝试新生活。

    我跟她说:“有钱使得鬼推磨,你别跟我省,长途电话爱打就打,有三天假都可以回来,明白吗?”

    在飞机场,玫瑰送我们两人回香港,她穿得很臃肿,更像个洋娃娃。

    她紧紧拥抱我,大哥大哥地叫我,也说不出话。

    我答应她,一有空就来看她,然后落下泪来。

    在飞机上,更生温柔地取笑我,“真没想到你变得那么婆婆妈妈的。”

    “这玫瑰,终生是我心头上的一件事,放也放不下。”我说。

    香港没有玫瑰,顿时静了下来。

    开头的三个月,几乎每隔一天我就得打个电话过去问玫瑰的生活情形。

    她整个人变了,口气也长大了,头头是道的报导细节给我知道,给我诸多安慰。像:“我成绩斐然……”“我胖了十磅……”之类。

    最使我大吃一惊的是她转了系,我几乎没赶到纽约去,在长途电话中急了半小时。

    玫瑰说:“我不想念商业管理,我转了法律,很容易念的,别忘了我那摄影机记忆,你别害怕%,手续很简单,早已办妥。”

    问起“有没有男朋友?”

    她隔了一会儿才说:“没有。”

    “十八岁生日,要不要来陪你?”

    “不用不用。”她哭了。

    “钱可够用?”我说。

    “够了,花到一九九○年都够。”玫瑰说。

    “天气冷,多穿一点,别开中央暖气。”

    “次次都是这几句话,”她笑,“大哥,你与苏姐姐几时结婚?”

    有心情管闲事,由此可知是痊愈了。

    “过年回家来吗?”

    “不了,过年到佛罗里达州。”

    “多享受享受,大哥就放心了。”

    “我爱你,大哥。”

    “大哥也爱你。”

    更生老说我们俩肉麻。更生的好处是从不妒忌我与玫瑰。

    老妈诧异地表示玫瑰终于有进步了。

    老妈身为母亲,却永远是个槛外人,我衷心佩服她。

    玫瑰十八岁生日那天,我电汇了玫瑰花到纽约,又附上一笔现款。

    我对更生表示担心玫瑰,“她怎么可以忍受那份寂寞呢?”

    “她不会寂寞的,外国年轻人玩得很疯,况且她又不是在阿肯色、威斯康辛这种不毛之地,她是在纽约呀。”

    那天晚上,电话铃响起来,我去接听。

    “振华?”那边说,“我是周士辉。”

    “你还没有死吗?”我没好气,“别告诉我你还念念不忘黄玫瑰。”

    “振华,我想听听她的声音。”

    “老周,你消息太不灵通,玫瑰现不在香港,她在纽约念书。”

    “纽约?”周士辉喃喃地。

    “是的,”我说,“美国纽约。”

    “纽约哪里?”

    “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她真的在念书。”

    “念什么?”

    “法律。”

    “啊。”他沉默了。

    “周士辉,我不希望再听到你的声音,你那恶梦再不醒来,我也不想要你这个朋友。”

    “振华,你怎么解释但丁与庇亚翠丝的故事。”

    “我要睡觉,”我说,“我不懂神话故事。你回香港吧,周士辉,回来我以最好的白兰地招呼你,与你一起醉一起流泪,听你诉苦,真的。”

    “振华,”他哽咽,“你不嫌弃我?”

    “咱们是小中大学同学,士辉,我要是嫌你,我便是个孙子。”

    “为了不认我,我想你情愿到人事登记处去更改姓孙。”

    “别开玩笑了,士辉,回来好不好?”我说,“算我求你,你也可以下台了,尽管现在时兴流浪,在外头晃足两年,也够%。”

    他挂断了电话,我叹口气。

    这个周士辉,至死不悟。

    我对他也算恩尽义至了,但要我把玫瑰的住址告诉他,我不干,无论如何不行,我希望玫瑰好好地念书,读到毕业。

    玫瑰的信:“……昨天经过宿舍二楼,听到一个华人学生在播一支歌,她说是白光唱的,白光是谁?仿佛听你提过。这个女歌手唱的一首歌叫‘如果没有你’,听了令人着魔,久久不能忘怀,竟有这样的歌!让我的心为之收缩。”

    “……我的时间都用在大都会博物馆内学习进修,有一日回香港,我便像基度山恩仇记中的那位伯爵,无所不晓,名震全球。”

    我看得流下泪来。

    更生说:“玫瑰像那种武林高手,一次失手,便回乡归隐,不再涉足江湖。”

    “她很快要东山复出了,你放心。”

    周士辉比她先回香港。

    我到飞机场去接他,他看上去倒并不憔悴,只比以前胖很多,穿着两年前的阔脚裤,很落伍的样子。

    “到酒店还是我家?”我使劲与他握手。

    他摇头。

    “抑是……回太大家?”我试探地问。

    “我没有妻子,”他淡淡说,“我早离了婚了。”

    “你住哪里?”

    “跟我母亲谈过了,有她照顾我。”

    “倒也好。”我说。

    我送士辉回家,留一张支票给他。

    他很快会东山再起,我对自己说。过一刻不禁怀疑起来。他已经丧失了以前那种斗志与向上之心,再回头也已是百年身。

    他并没有求我,过没多久,他在一间中学找到教席,走马上任。周士辉变了一个人,他有点像那种落魄的艺术家,手指因抽烟抽得凶而变黄,衬衫永远是皱皱的。说也奇怪,他反而有种气质,我对他尊敬起来,我们的关系比起以前,距离拉得很远。

    他并没有再回到妻子的家。

    我决定动身到纽约去探望玫瑰,看她如何在异邦为国争光。

    阔别近一年了。

    母亲说:“倒是没什么新闻,或许是我们耳朵不够长的缘故。”

    “她现在很乖。”

    “非得等她嫁了,才能盖棺定论,现在又这样流行离婚,唉。”

    我也觉得玫瑰是离婚三次,到四十九岁半还有人排队追求的那种女人,她的命运注定是这样,倾国倾城的尤物,往往身不由己地成为红颜祸水,也是命运。

    我将与更生在纽约结婚,这是更生的主意,我想了很久,也想不出是什么原因。

    她说:“我以前的生活至为风流,怕前度刘郎们心中不满,企图破坏婚礼,跑到纽约,老远老远,到底安乐点。”

    更生有时候是很可恶的。

    我先到纽约,玫瑰开着一辆小车子来接,一把抓过我的行李,抛进行李箱里,拍拍手。

    我看得呆了,“中国功夫?”我说,“力大无穷,你当心啊,扭伤了腰可不是好玩的。”

    她开朗地笑:“怎么会?”

    她很漂亮,头发漆黑乌亮地垂在肩上,皮肤晒成棕色,有点像西部片中的印第安美女。

    “你去佛罗里达晒太阳了?”我问。

    “没有,这是参加学校中的考古学会,在会场实习时晒的。”

    “啊,听起来很刺激,玫瑰,你终于长进了,大哥老怀大慰。”

    她微微一笑,轻盈地将车子转弯。

    我问:“不是回学校吗?”

    “我搬离学校了,宿舍太贵。”

    “何必省?现在住哪里?”

    “带你去看。”

    她住在布洛克林区。我很反对,“你怎么住到贫民区去了?治安不好,叫我们担心。”

    “不会%,很多同学住那儿。”她安慰我说。

    那座小公寓只有两百尺见方,客厅与睡房连在一起,破得不像话,家具全是旧的,一只冰箱马上可以庆祝它三十岁生日,马达吵得像火车头。我呜咽一声,惊慌得说不出话来。

    “玫瑰!你怎么沦落到这种地步?”

    从窗口看出去,只见一条后巷,全是垃圾筒。

    “没有呀,大哥,这地方很好呀,”她说,“一个人住一所公寓,多豪华,我还有私家车子,你少担心好不好?”

    “没有冷气机!”我大声说,“我保证炎夏这里气温会升至三十六度。你干吗,你打算做蒸熟玫瑰?”

    她“哈哈”地笑,脾气好得不像话。

    我心疼,“不行,我勒令你搬家。”

    “你请坐,稍安勿躁。”她把我推在一张沙发里,“肚子该饿了吧,飞机上没有什么好吃的,我弄碗炒饭给你吃。”

    “饭?”我不置信,“什么饭?你煮饭?”

    “别小看我,你小妹我现在是十项全能。”

    她走进厨房,几度散手,过后,忽然我鼻中闻到喷香的葱花味。

    我禁不住探起身子来,“玫瑰,你在干什么?”

    她端出两碟子食物,“来吃呀,扬州炒饭与红烧牛肉。”

    我馋涎欲滴,忍不住握起筷子,“玫瑰,真了不起,你怎么会做这个?”

    “我连十二人的西菜都会做。”

    “哗,你韬光养晦,成绩斐然,好极好极。”

    “现在我最乐意吃,把我所有的哀伤溺毙在食物中。”

    我把食物吃得干干净净,摸着肚子,长叹一声。

    “玫瑰,你太伟大了。”我说。

    她用手撑着头,但笑不语。

    我低声问:“玫瑰,玫瑰,你在想什么?”

    她抬起眼来,“大哥――”

    我握住她的手,“你现在尚有什么不称心的事?”

    她不响,隔了很久,她低声说:“没有。”

    “可是为什么你的眼睛不再闪亮跳跃,你嘴角不再含笑风生?”

    “我有点疲倦。”

    “那么你要不要回家?”我问她。

    “不,不需要,我会很好。”她停一停,“你放心,大哥。”

    “我有种感觉,玫瑰,你尚未为上次那件事复元呢。”我小心地说。

    “啊,那件事,”她随手拾起碗筷去洗,到厨房门。转头淡淡地说:“我是永远不会复元的了。”

    我很震惊,“玫瑰――”

    她大眼睛很空洞,她说:“这种伤痕,永远不会结疤,永远血淋淋。”眼下的蓝痣,像颗将坠未坠的眼泪。

    我惊惶,“但玫瑰,事隔这么久,我们以为你已把他整个抛在脑后――”

    “这次你打算住多久?”她转变话题。

    “我与更生来结婚,玫瑰――”

    “结婚?太好了,”她抢着说,“我陪你挑婚纱,穿衣服我最在行。”

    这时门铃一响,她抹抹手说:“我先去开门。”

    门打开了,进来一个貌不惊人的年轻男人,我看他一眼,猜不到他是何方神圣。

    玫瑰介绍:“来见过我大哥,我未来大嫂隔几天来纽约。”她又对我说:“大哥,这是我同学方协文。”

    我呆呆地看着这个姓方的人,他长得很端正,眼睛鼻子嘴已都编排得不错,一件不缺,但又有什么地方值得玫瑰特别为他作特别介绍的?

    “协文常常陪我,大哥,我功课有不明的地方,他也帮助我。”

    我不相信,玫瑰会要他帮助?我不相信,脸上不禁露出鄙夷之色。

    但玫瑰待他很好,倒茶给他,问他是否想吃点心,拿杂志出来招呼他。我越看越不是味道,他算老几?这小子蠢相,一副没出息模样,玫瑰以前扔掉的男人,还比他像样多了,他是怎样开始登堂入室的?

    我不喜欢他。

    这小子走了以后,我老实不客气地问玫瑰,“怎么?你跟那家伙在一起?”

    “是的。”玫瑰说,“快一年了。”

    “他有什么好处?”

    “方协文对我好。”

    “对你好的男人岂止千千万万,”我不以为然,“只要你给他们机会,他们求之不得。”

    玫瑰笑:“大哥这话太没道理,你把我当卡门了。”

    “侬要做啥人?茶花女?芸芸众生挑中阿芒?人家阿芒是很英俊,不像方协文,简直是一块老木头,拨一拨动一动。”

    玫瑰很难为情,“大哥,你这简直是盲目、偏见。”

    我责问她:“你为什么不能真正的独立?为什么要依靠这个傻小子?他又不懂得欣赏你,他只不过把你当作一个略具姿色的女人。”

    “方协文真的很照顾我,大哥,我也只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我并不想持起机关枪与社会搏斗,我觉得与方协文相处很愉快。”

    我很失望,“那么你念法律干什么?你不打算挂牌?”

    “大哥,我早就说过我胸无大志。”

    “没出息。”

    “是。”

    我叹口气,或者这只是过渡时期。我想,再过一阵子玫瑰就可以再从事她那颠倒众生的事业了――我略为宽慰。

    我说:“你这公寓虽然简陋,却收拾得非常整齐,你的佣人不错?”

    “佣人?”玫瑰大力吸进一口气,“我还用佣人呢,我自己就是人家的佣人,闲来去帮外国太太打理家务,看顾婴儿。”

    我呻吟一声,“天啊。”

    到飞机场去接到更生,我把玫瑰的现况告诉她。

    更生小心聆听,一边点头。

    我问她:“人是会变的,是不是?”

    她说:“是,每个人都有两面,我们现在看到玫瑰的另一面。”

    我说:“我可只有一面,我不想做个两面人。”我摸摸面孔。

    更生但笑不语。

    我们一起到第五街的服装店去挑婚纱,买婚戒,一切都准备妥当,玫瑰要把方协文叫来吃饭。

    我不肯,我说:“怎么,陪大哥几天,就怕冷落了那小子?”

    玫瑰只是笑。

    更生说:“别与玫瑰作对,来,去叫他一声。”

    终于我们在一间意大利馆子内见面。

    方协文憨头憨脑地来到,坐下来,我还没来得及介绍,他忽然冲着更生就叫:“表舅母,你忘了我%?我是协文呀――”

    我说:“你认错人了。”

    他还嚷:“表舅母,那时我还小,你跟表舅好吧?”

    我疑心,转头看更生,她的脸色已大变。

    玫瑰对方协文喝道:“你吵什么?”

    方协文听玫瑰喝他,顿时委屈得不出声。

    我心里不是味道,正想斥骂他几句――

    更生忽然很冷静地说:“协文,我与你表舅已经分开了,以后不必再提。”

    我“霍”地一声站起来,“更生――”我如天雷轰顶“你――你――”

    玫瑰急得变色,骂方协文,“你胡嚼什么蛆?”

    “我?我没有说什么呀,这明明是我的表舅母。”方协文说。

    我暴喝一声,“住嘴,闭上你的臭嘴!你给我滚,我以后都不要再看你的脸!”我扑上去揪住他的衫领,“你这个白痴!”我狠狠地给他两记耳光。

    他怪叫,本能地反抗,一桌的比萨与红酒都推翻在地上,四周围的客人盯牢我们看。

    玫瑰尖叫:“大哥!大哥!”

    更生站起来,“我先走一步。”

    我把方协文推倒在地,追上去,心撕肺裂地叫:“更生!更生!”

    更生已经跳上计程车走了。

    我跳上另一辆空车,对司机说:“追上去,不要失去前面那辆车。”

    司机说:“耶稣基督,越来越多人中了电视侦探片集的毒,你是谁?陈查理?”

    我没有理睬他,车子一直向前驶出去,追住更生,我发觉她原来是回酒店,放下心了。

    我一直追着她进酒店,她仿佛冷静下来了,站在电梯口等我。

    我们进了房间,静默了好一会儿。

    我终于开口问:“你以前结过婚。”

    “是。”

    “多久之前的事?”

    “十年前。”

    “为什么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

    她不响。

    “你知道我会原谅你,”我提高了声音,“你知道即使你结过婚,我也会原谅你。”

    她站起来对我说:“我有什么事要你原谅的?我有什么对你不起,要你原谅?每个人都有过去,这过去也是我的一部分,如果你觉得不满――太不幸了,你大可以另觅淑女,可是我为什么要你原谅我?你的思想混乱得很――女朋友不是处女身,要经过你伟大的谅解才能继续做人,女朋友结过婚,也得让你开庭审判过――你以为你是谁?你未免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太庞大了!”

    “你听我说,更生――”

    “我听了已经两年了,黄振华,我觉得非常疲倦,你另外找个听众吧,我不干了。”

    我张大嘴站在那里。

    她取出衣箱,开始收拾行李。

    “可是,”我问,“可是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因为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十三岁那年摔跤断了腿,也一直没跟你说过……”

    “我是一个独立的成年人,我不是你小女儿,什么事都跟你说,获得你的了解与应允。”更生说。

    “你曾经结婚,是一件大事,作为你的丈夫,我有权知道。”

    “每个人心中都有若干秘密,你何必太过分?”

    她提起行李。

    “你到什么地方去?”我说。

    “回香港,我并没有辞职,我那份优差还在等着我。”

    “你毫无留恋?”我生气又伤心。

    她温和地笑一笑,“我们之间的观点有太大的差别。”

    “你太特别了,更生。”我愤然说,“只有你才认为这是小事。”

    “对不起,振华,我不需要你的谅解,因为我坚持自己并没有做错事。”

    “可是――”

    “别多说了,振华,我们从没吵过架,我不打算现在开始。”

    我拉开旅馆房门,一言不发地离开。

    到玫瑰的公寓,她正在替方协文验伤,方协文垂头丧气,看到我很害怕,要站起来走。

    玫瑰没好气地说:“坐下来,你这个闯祸胚,有我在,难道还怕大哥宰了你不成?”

    他又战战兢兢地坐下来。

    我怔怔地倒了一杯水喝。

    “你这十三点,大哥真没骂错你,你真是个白痴,苏更生是我的未来大嫂你懂不憧?你一见她认什么亲戚,有话慢慢说你都不懂?”

    “我……一时高兴,”方协文结结巴巴,“她与我表舅结婚时,我任的花童……”

    这小子简直老实得可怜又可憎。

    “好了好了,”我说,“别再说了,打到你哪里?疼不疼,要不要看医生?”

    “不用。”那小子哼哼唧唧地。

    玫瑰替他贴上胶布。

    我说:“对不起,我一时情急失常。”

    “不不,大哥,是我该死,我该死!”方协文说。

    “十年前?你说她嫁你表舅?”

    “是,”方协文说,“我真没想到在纽约又会见到她,我不知道她跟表舅分开了,那时大家都喜欢她,说表舅福气好――啊哟!”

    玫瑰在他伤口上大力-一下,“你还说,你还说!”她娇叱。

    方协文畏畏缩缩。

    我说:“我要听,不要紧,说给我听。”

    “大哥,”玫瑰说,“你若真正爱她,她的过去一点也不重要,何必知道?你们应当重视现在与将来。若果你因此跟她闹翻,那么从此苏姐姐与你是陌路人,对于一个陌生人的过去,你又何必太表兴趣?”

    啊玫瑰,我听了她的话如五雷轰顶,苏醒过来。

    “更生!她在哪里?”我站起来。

    “去追她吧,大哥,去追她。”玫瑰说。

    我紧紧拥抱玫瑰一下,扑出门赶到酒店。酒店的掌柜说她已经离开,我又十万火急赶到国际机场,在候机室看到她一个人坐在长凳上,呆滞地看着空气,脸上并没有特别的哀伤,但她的神情告诉我,她受了至大的创伤。

    我静静地走到她面前,蹲下来,轻轻叫她,“更生。”

    她犹如在梦中惊醒,抬头见到是我,忽然自冷静中崩溃。

    更生落下泪来,我们拥抱在一起。

    “我爱你,我爱你,”我说,“我终于有机会证明我爱你。”

    “振华!”她硬咽地,“那件事……”

    “什么那件事?我们得再找一间酒店,你把房间退掉了是不是?若找不到房间,得回玫瑰那里睡地板……”

    我们终于在纽约结了婚。

    过去并不重要,目前与将来才是重要的。

    真没想到我会自玫瑰那里学到感情的真谛。

    自那天开始,我抱定决心,要与更生过最幸福的日子。我们的婚姻生活简单而愉快,更生仍然上班,仍然穿白衣服,仍然开着她那辆小小日本车在公路上不可救药地走之字路。我们没有应酬,偶然有什么晚宴舞会,我总牢牢地带着她。在公众场所中,她永远高贵飘逸,她永远知道在什么时候微笑,什么时候说话。

    平时我们像老朋友,她待我以公道,更生善于修饰她自己。她用她自己的时间去做这一切,因我是她尊敬的丈夫,不是她的长工。

    我们被公认是城里最合配的一对壁人,谁也不知道我俩的感情生活也起过波浪。

    老妈说:“现在黄家否极泰来,你结束了浪子生活,而玫瑰也改邪归正,几时我也去纽约尝尝她做的满汉筵席。”

    但对于玫瑰,我心底是凄凉的。她竟变得这样懂事忍耐,才过十八岁,她已是一个小妇人,早开的花必定早谢。别告诉我,玫瑰已经开到荼縻,不不,她还是美丽的,且又添多了一抹凄艳。我会记得她说起以往的一段情的时候,大眼睛中的空洞茫然……

    母亲与玫瑰恢复了邦交。

    她对方协文居然赞不绝口――

    “真是一个无懈可击的男孩子,老实诚恳,说一是一,说二是二的正人君子,玫瑰能够遇见他真是我们家的福气。协文不但品学兼优,家中环境也好,只有两个哥哥,都事业有成,父母又还年轻,一家人都入了美籍,我可以说是无后顾之忧了。”

    我忍不住问:“可是玫瑰是否快乐?”

    老妈愕然,“她为什么不快乐?”

    “你根本不了解玫瑰。老妈,你在过去那十八年中,待玫瑰不过是像待家中一条小狗,你从来没考虑到她是否快乐,也不理会她的需要,你老是以为一个孩子有得穿有得吃就行了。”我说得很激烈。

    老妈脸上变色,像一种锅底灰炭的颜色,她尖声说:“你在说什么?你竟说我对玫瑰像对一条狗?我再不懂做母亲,可是你们还是长大成人了!”

    老妈们永远处在上风,没奈何。

    更生暗示地在一旁拉拉我的衣角,于是我又输了一仗给老妈。

    玫瑰倒是不生气,她说,“像老妈这样的人,爬上政坛,就是科曼尼女性版本,我们应当庆幸她只是我们的老妈,不是我们国家的领袖――否则,事情可能更糟。”

    我笑得几乎肚子痛。

    她仍然与方协文在一起。

    这么久还不换人,简直不是玫瑰。

    我嘟哝着。

    更生说:“照心理学说,你希望妹妹达成你心底秘密的愿望,代你搞成一个卡萨诺华,颠倒众生。”

    更生说:“以前你对她的抱怨,实在是言若有憾,心实喜之,现在她脚踏实地做人,你觉得你生命中缺少色彩,所以不耐烦起来,是不是?”

    我说:“太复杂了,我没听懂,怎么搞的?我叫我妹妹去当男人,好达成我做男人的秘密愿望?但我明明是个男人呀,不然怎么娶你?”

    “去你的!”更生这样爽朗的女人,都被我激起小性子来,大力推我一下。

    玫瑰订婚的那天,我心中是怀有悲愤的。

    那小子?

    他配?

    我知道他是个好人,可是这世上到底是好人多,谁不是好人呢?

    怎么会嫁给他的,简直一朵玫瑰插在牛粪上,白白美了这么些年,原来应在这癞蛤蟆身上,叫人怎么服气。

    我很烦躁,对更生说:“做人全靠命好,鸿运来了推都推不开。方协文那小子除了八字,还有什么好?公平地摊开来说,玫瑰以前那些男友,一个个都比他强,况且他又是美国人,玫瑰下嫁于他,简直好比昭君出塞,有去无还。那小子坏得很呢,什么都要玫瑰服侍,茶来伸手,饭来开口,玫瑰倒楣倒定了。”

    更生问:“要不要用录音机把你这番演讲词录下来?黄振华,你更年期了,你应该听听你自己那腔调,-哩-嗦。”

    我被她气得跳脚。

    然而玫瑰终于还是订了婚,至少目前她跟定了方协文,搬到方家在史丹顿岛的家去住。

    我仍不死心,我不相信玫瑰的故事到此为止就结束。

    更生说:“我相信她会嫁给方协文,夫妻之道是要补足对方的不足。”

    我嚎叫:“苏更生,你胆敢拼了老命跟我唱反调?你当心!”

    玫瑰不久就结婚了。

    更生陪了父母到纽约,我因为一宗生意而留香港。

    我打算在近郊那边盖数层平房,新颖的白色建筑,一反西班牙式的俗流。但是地产公司诸多为难,不给我方便。在我数度的抗议下,他们派出新的营业代表与我商谈,还要我亲自上门去。

    我非常生气,但有求于人,无法不屈服,到了那间写字楼,我气倒消了。

    一位秘书小姐先接待我,把来龙去脉给我说得一清二楚,我马上觉得自己理亏。

    那位小姐笑说:“黄先生,你明白了我们就好做,我叫屈臣太太见你,她刚开完会。”

    屈臣太太推门而入,她是一个打扮得极时髦的少妇,短发有一片染成金色,穿一套漂亮的套装,黑白两色,令人眼睛一亮,十分醒目。

    我连忙迎上去。

    她一见到我便一怔,马上脱口叫:“振华,是你!”

    她如见到一名老友似的,我却记不起在哪里见过她。

    “振华,我是关芝芝啊。”

    我仍然瞠目而视,尴尬万分。

    “振华,”她趋向前来低声笑道,“我是周士辉以前的妻子,你忘了。”

    我失声,“是你,”我由衷说,“你漂亮多了,神采飞扬,我竞没有把你认出来,对不起,怎么样?生活可愉快?嗨?”我热烈地与她握手。

    屈臣太太示意女秘书出去,然后与我坐下。

    她像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说,我打量着她,她戴着适量的首饰,高贵、大方、华丽,脸上的化妆恰到好处,充分显示了成熟女性的魅力。她的姿态充满信心,难怪我没有把她认出来,我相信即使是周土辉,也不能够指出这位女士便是那个彷徨痛苦失措的小妇人。

    我太替她高兴,真情流露,“你出来工作了,习惯吗?看样子是位成功人士呢,应该属女强人类。”

    她忽然握住我的手,感动地说:“振华,你对我们真好!”

    “我对你们好?”我莫名其妙。

    “我见过士辉,他说你始终待他如一,不但精神上支持他,经济上也不吝啬。”

    我渐愧,“哪里的话,这根本是我家人的错――”

    “不,并不是,是士辉与我合不来,他其实是个很浪漫的人……我现在不生他的气了,因孩子们的关系,我们也常见面。”

    “孩子们好吗?”我问。

    “很好,念幼稚园,你不知道,现在幼稚园也有名校的,真可怕。”

    “什么时候带她们出来,你知道吗?我也结婚了。”我说。

    “恭喜恭喜。”

    “但是我们不打算要孩子。”我又说。

    “不要也罢,做人痛苦多,欢愉少,虽然我现在很好,到底是经过那一番来的……”

    “你又结婚了?”

    “是,屈臣待我很好,他鼓励我,给我找事情,他在银行界很有点名气,是……银行东南亚董事。”

    “我真替你高兴。”

    “对了,振华,你到我们公司是因为那块地?”屈臣太太道。

    “呵哟,我差点忘了!是关于那块地。”

    “你听我说――”

    我们为这件事谈了一个下午。她说得头头是道,不由我不服。

    关芝芝完全变了另外一个人,她已经把周士辉搁在脑后,就因为她心中不再有这个人,所以她毫不介意地提起他的名字,自然平和地。

    她显然很满意目前的生活,谈到最后,她说她会为我争取利益,然后屈臣先生来接她午饭了。

    她诚恳地邀请我同往,我很乐意。

    屈臣是个英国人,白发白胡须,粉红面皮,蓝眼睛,一眼看去很有型,像海明威模样,看仔细一点,可以看得出年纪已经不小。他立定主意享几午晚福,而关芝芝可以满足他。

    一顿饭时间,屈臣的手臂都放在他小妻子的肩膀上,说不尽的呵护。

    他们是这样的愉快幸福,我心中完全释然,担子放下,玫瑰闯下的祸竟有如此完美的结局,出人意料。

    那天我到家,还没来得及放下公事包,就从头到尾把这件事告诉更生。

    更生听了笑说:“你口气喋喋不休,像长舌妇。”

    我不理她,“我想如果不是婚姻失败,关芝芝永远不会有今天这么出色,她的风度上佳,谈吐优雅,所以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更生沉思了一会儿,她说:“女人是很痴心的,女人若非碰到不得已的事,不会向事业发展。”

    “你呢,你以后不做女强人了?”

    “在小家庭中做女强人岂非更容易?生两个孩子,把他们呼来喝去,俨然慈禧太后般,控制与摆布丈夫……太棒了,在社会做人,始终是小配角耳!”更生道。

    “所以你思想搞通了,不思上进?”我也笑问。

    “自然,现在我有靠山,日子过得笃定,老板讲啥,我当他放狗屁――好了没有?”她瞅着我。

    我呵呵地笑。

    我在郊区的平房并没有盖成功,关芝芝为我尽心尽力,但生意没谈拢,不是她的错。

    老妈自纽约回来,不断赞扬玫瑰现在有多上路。现在她是方太太了,我茫然想。贾宝玉说女儿一嫁便要从珍珠变成鱼眼睛的,呵,鱼目混珠,玫瑰现在是什么模样?

    我把她的消息转告周士辉,周傻傻的听着,然后他说:“假如你到纽约――现在很忙,替我问候她。”

    这时无线电在播放狄伦名曲北国女郎:

    coc1如果你到美丽的北国去

    那里河流结冰,夏天结束

    请代我看看,她是否穿着件厚外套

    抵御那咆吼的风

    请代我看看,她是否放散头发

    又卷曲又垂直在胸前

    请代我看看她是否放散头发

    那是我最记得她的模样coc2

    忽然之间我有说不出的凄凉,周士辉将永永远远记得玫瑰那个调皮样,他无法忘记她,正如玫瑰会记得令她伤心的人,永远永远。

    我在纽约见到玫瑰,正值隆冬。雪花飞舞,北风咆吼,方家的中央暖气开到七十五度,室内有点闷热,我开了一点窗,冷空气像一柄薄刀似的袭上我面孔。

    玫瑰正在怀孕初期,她仍然上学,周士辉的北国女郎现在微微有点双下巴,态度略为滞钝,却有种凝重的美,像尊石膏像。最碍眼的是她不断抽烟。

    我说:“像个老枪,玫瑰,你现在完全像一个美国女人。”

    “美国人有什么不好?完全没有文化负担,过着他们粗糙的科技进步的自由自在的生活。”

    “且不管美国人如何,孕妇不应抽烟。”

    她略为犹疑,按熄了烟。

    我问道:“你打定主意要与方协文过一辈子?”

    她点点头。

    我轻轻说:“早知如此,当初不必吃那么多苦。”

    她对答如流:“人不吃苦是学不乖的。”

    “你不打算东山再起?”

    她摇摇头。

    “那也不必挑方协文。”

    她又燃起一支烟,“他给我安全感。”

    “你的安全百分率也不必那么高。”

    “我知道我能够完完全全控制方协文。”

    “爱情呢,你不再谈爱情了?”

    她黯淡地笑,脸上那颗痣像随时要掉下来。

    “一次失败,永记于心?”我问。

    “一生一次也已经太多。”她结束了这次谈话,不愿意再谈下去。

    “几时是预产期?”我问。

    “明年夏天,约摸是我自己生日的时候。”

    “希望生男还是生女?”我说。

    “生女孩子。”玫瑰说。

    我看着玫瑰,她目无表情,我可以看到她那颗受伤的心尚未恢复,一直在滴血――

    回到香港,更生把屋子的露台整理过了,买了一种洋海棠,白花红蕊,一排地放在露台上。

    更生说,这种花有个很好听的俗名,叫做“滴血的心”。呵,人们为爱情付出的代价……

    玫瑰产下一个女婴,与她同月同日生。

    因夫家的人把她照顾得很好,所以我们并没有再赶到纽约去。

    时间过得飞快,四周围的人已经忘记玫瑰,玫瑰的地位已被方协文太太取替。毕业后,玫瑰另外选了一门功课,继续做其终身学生。方氏则在一间银行中工作,从底层做起,赚着半死不活的月薪。

    我因憎恨玫瑰那么甘于失败,故此对她不闻不问,生活得很自在。

    等到玫瑰通知我们要来归家的时候,我拨拨手指,她已经有六七年没回过香港了。

    更生说我毫不紧张,这么多日子没见过玫瑰,居然不挂心。

    我半瞌着眼说:“太平盛世,紧张什么,你走着瞧,迟早要戒严备战的,届时再大哥出马未迟。”

    更生说她从未见过希望妹妹闹事的大哥。

    我把手抱在胸前说:“现在你见到了。”

    玫瑰带着丈夫女儿回娘家,妈妈一早就兴奋地准备接飞机。我跟在她身后,一早到候机室等候。但等到玫瑰出来,我还坐在那里,因为我没有把她认出来。

    我没有把玫瑰认出来。

    她把女儿抱在手中,背上背着一只大大的旅行袋,头发用一条橡筋束住,身上穿一套猎装,脸上的化妆有点油。毫无疑问,在别人的眼中,她仍然是一个漂亮的少妇,但玫瑰!玫瑰以前拥有的美丽,是令人窒息的,这……

    我呆呆地看牢她。

    她飞身过来,“大哥,大哥来看你的外甥女儿。”

    我早已伤心欲绝,完全说不出话来,她是玫瑰?

    “大哥,你怎么了?”她把一个粉妆玉琢的娃娃送到我面前。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婴儿,雪白粉嫩,左眼下也有一颗蓝痣,薄薄的小嘴是透明的。她伸出两只胖胖的小手臂,向我笑,示意要我抱。

    我像着魔似的,双手不听控制,将她抱了过来,拥在怀中。

    借尸还魂,玫瑰的重生。

    这孩子一点都不像那愣小子,我看仔细她,心中害怕,这不就是玫瑰本人吗?我清楚记得那日放学,跟父亲到医院去探母亲,护士抱出来的娃娃,就是这个样子的。二十五年之后,我怀中又抱着个一模一样的宝宝,我困惑了,这就是生命最大的奥妙?

    玫瑰诧异,“大哥怎么了?”

    更生大力拍着我的肩膀,“他有点糊涂,是这样的!他不明白怎么一下子就老了,快有人叫他舅舅了,男人也很怕老的,你知道。”

    我白更生一眼。

    我始终没有把婴儿让给其他的人抱,我把她紧紧拥着,如珠如宝,母亲想抱也不行,害得老妈大骂我贼腔。

    那婴儿嘴中不住咿咿地与我说话,我每隔三分钟应她一声“啊”,她便笑,完全听得懂的样子。虽然才数个月大,头发已经又长又乌,打着一只蝴蝶结,我忍不住用自己的脸去贴她的脸。

    更生微笑着摇头。

    当夜,我们一家人大团聚,吃饭。

    玫瑰把孩子交给佣人,与丈夫出席。

    她穿很普通的一套衣服,戴着假金耳环,头发放下来了,非常油腻,不是很胖,但是脂肪足够,把她脸上所有具灵气的轮廓填满。

    良久我都不知道应该与她说什么话才好。

    然后我听见我自己虚伪地说:“怎么样?婚姻生活还好吗?”

    玫瑰低声说:“很多人认为婚姻是一种逃避,结了婚就可以休息,事实上婚后战争才刚开始,夫妻之间也是一种非常虚伪的一项关系――”

    我截断她,“然而你不会有这种烦恼,你与方协文之间的仗怎么打得起来。”

    她微笑。

    我补充说:“我与更生也不打仗,我们地位与智力都相等,我们互不拖欠,只靠感情维持,感情消失那一日,我们会和平分手。”

    一整夜方协文都为玫瑰递茶、布菜、拉椅子、穿外套、点香烟,服待她。

    方协文没到中年,就长个啤酒肚,一副钝相,老皱着眉头,一额的汗,隔一些时候用手托一托眼镜框,嘴里不断抱怨香港的天气热、人挤、竞争太强。这个老土已经把美国认作他的家乡了。

    我上下左右的用客观的眼光打量他,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那日回家,更生换上睡衣的时候说:“玫瑰怎么会满足于那种毫无灵魂的生活?”

    “就是说呀。”

    “她真快乐吗?”

    “更生,快乐是一件很复杂的事,玫瑰变得今天这样糊涂,是因为她翻过筋斗,是她自己选择这条路走,因此我不能一下子否定她不快乐。”

    “但这简直令人伤心嘛,她试穿我的貂皮大衣,说也要做一件,你知道我的衣服都宽身,可是她还穿不上去,我看她足足胖了三十磅还不止。”我点点头。

    “你想想她以前穿短裤穿溜冰鞋的样子!”

    “她自己不觉可惜,你替她担心,有什么用?快熄灯睡觉。”

    更生熄了灯。

    过了良久,正当我以为她已经睡着的时候,她又说:“简直可以把她的名字在‘艳女录’上删除。”

    我翻了个身,“周士辉现在若见了她,会后悔得吐血。”

    “周士辉只见到他要见的玫瑰。”她说,“人们就是这样。”

    我说:“玫瑰的故事,至今算完结了。”

    “你知道她问我什么?她问我赤柱是否有七元一条的牛仔裤卖,她想买三十条回美国慢慢穿,又问什么皮鞋五十元一双,叫我怎么回答?”我不响。

    又隔了良久,我推一推更生。“不要紧,希望在人间,玫瑰的女儿很快就长大,我们家又可以热闹了。”我说。

    “神经病。”

    那夜我怀有无限的希望,睡熟了。梦中我看见美丽的玫瑰成熟而美丽,穿黑色网孔裙子颠倒众生,后来醒来,不知是悲是喜。我们原本以为玫瑰可以美到四十九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