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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再度回到方宅,就正式把它当为家。

    爱梅已完全熟悉环境,长胖不少,脸颊红润,象小苹果。天大的烦恼,只需看到这一张面孔,也会暂时卸下。

    三口子嘻嘻哈哈,我自问真能做到今朝有酒今朝醉。

    太阳落山,方带我到舞厅跳舞。音乐很慢很慢,男男女女搂抱着缓缓挪动脚步,身子随节拍摆动,十分陶醉,有些还脸贴脸,女方也有素性将玉臂挂在男伴脖子上的。

    没想到五十年前跳舞可以带出这么含蓄的色情成分,谁说世风日下,越是暧昧就越艳靡,骚在骨子里,令人脸红耳赤,情不自禁。

    而且还在公众场所表演,我看得呆了,不肯下舞池。

    方几次三番邀请,说是教我。

    我仍然摇头微笑。

    乐师开始吹奏金色色士风,曲子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令听众沉醉。“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这是怀旧之夜,”方说:“歌名《渴睡的礁湖》。”

    呵,旧上加旧,一直往回走,走到幽黯不知名的角落,在那里,人们衣服上每一瓣都绣满花朵,他们惯性服用麻醉剂,都有一双睁不开如烟如雾的芍药眼,什么都不用做,净管勾心斗角或是争艳夺丽。

    在书本上读到过,他们种的花有黑牡丹、白海棠,喜欢的颜色有明黄、燕青……今夜似乎捉摸到这种情趣,灯光昏沉沉,闪烁着水晶般的珍珠,不喝酒也醉人。

    谁愿意回去,在那里,为了使我你不住工作奉献精力,灯光与日光一样,造成错觉,刺激新陈代谢,把人当机器。

    只得悄悄吁出一口气。

    方轻轻跟音乐吟唱:“渴睡的礁溯,在热带的月色下,我与你共游……”他说:“我知道有个地方,四季如春,在天堂般的花丛中,有个湖泊,叫做迷失之湖,也许躲在那里,没有人会找得到我们,任由咱们长满白发,你说如何,肯不肯与我到那里去?”

    “是是,我们一起去,我愿意。”

    他很小声很小声,温柔如夜般说,“那迷失之湖,永远在我心底,让我们来跳舞。”

    我热泪满眶,不住点头。

    老方带领我下舞池,一步一步教我,并不难,很快跟上了,我学着其他女士的样子,左手搭在男伴右肩上,右手与他左手相握。

    这是生平第一次跳舞。

    他在我耳畔说:“要回去了吧。”

    口气呵在敏感的耳朵上,引起麻痒。

    我的心境也非常明澄,既成事实,也无谓抵赖。

    我说:“十四号下午。”

    “就剩下这点时间?”他无限怜惜的问。

    “是,就那么多。”我说。

    他拥紧我,“我们一起渡过四十五天,不能说是不幸了,四十五天有一千零八十个小时,每分钟你都令我心花怒放,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所发生的最好的一件事,谢谢你陆宜,为我平凡的一生带来光采。”他哽咽。

    夫人说得正确,方的性格可爱知足,懂得退一步想,所以他是个快乐的人,自身快乐,也令人快乐。

    换了别人,就会贪婪,短短四十五天,不不不不够,希望有四百五十天,四百多天过去,希祈四千五百天,到头来还不是一场春梦,到头来还不是席终人散,还不是伤心失望。

    有什么是会陪我们老死的呢,没有。早日想穿了,早日脱离苦海。

    我对方说:“我们在一起的确开心,但愿回忆长存。”

    他用手指替我划去眼泪,“听听这首老歌,从我祖父谈恋爱时直流行到现在,叫十二个永不。”

    “这些迷人的歌曲,真叫人死而后己。”

    “你也喜欢?我爱煞它们。”

    他把我带回座位,小桌子上烛火摇曳,他握紧我的手。

    “真想同你结婚。”

    “不想连累你。”

    “非卿不娶。”

    我忍不住笑,“你?”

    他假愠,别转面孔。

    “本性难移,我走掉第二天,你就捧着巧克力好去寻找新欢了。”我说。

    方很认真的说:“时间可以证明一切、你只要问一问你母亲,便可知详情。”

    我心底一寒,“我们不谈这个。”

    “好,我同你到蓬莱仙境,共渡剩下时光。”

    “那么爱梅呢?”

    “带爱梅同去。”

    我狠下心,“好的,跟你走。”

    他令我撇下丈夫子女,到天涯海角去享乐。

    我竟是个如此不堪的女人。

    但无论是谁,总有权抓住快乐吧,为着一生中些微的,可遇不可求的快乐,牺牲其他,也值得原有吧。

    我们几乎空手就离开双阳市,抵达迷失湖。

    湖滨有一间小小旧旅舍,一岸花树,湖上有天鹅觅食。

    宛如世外桃源。

    旅舍主人衷诚的欢迎我们。

    别看旅舍外表朦蔽,这里有最香浓的龙虾汤、最甜美的香摈酒、最完善的游戏设备。

    我们三个人什么也没做,有时泛舟湖中,眯着眼睛,我躺老方腿上,爱梅躺在我手臂上,人叠人就过一个下午。鱼丝不住抖动,分明有鱼上钩,但我们不去睬它。

    爱梅获得极度安全感,似只小动物般熟睡,呼噜呼噜。

    我说:“可惜不能多陪她。“方笑说:“幸亏你曾陪过她。”

    这就是乐观与悲观之分别。

    “她永远不会忘记你,”方说:“将来她情绪低落之时,你会成为她的支柱。”

    “是的,她的确记得我。”

    母亲曾无数次提及这位无名女士,视她如神明及偶像。

    “爱梅懂事的时候,要不要我把真相告诉她!”

    “不。”

    “我该怎么说?”

    我沉默。

    母亲一直不知道我即是她女儿,那意思是说,没有人来得及把真相告诉她。

    方中信没等到她长大懂事,已经不在人间,而那位先生与夫人,当然更是保守秘密的能手,是以小爱梅不晓得我是谁。

    方中信说:“生命只需好,不需长。”

    从前不会明白这个话,现在如同身受,我点头。

    他又问:“回去之后,怕你会寂寞。”

    那是一定的,虽没有开口,眼睛也露消息,他并不担心自身,忙着安慰我,“好歹忍耐一下。”

    我凄酸的低下头。

    “或者你可以与他详细的谈谈,使他明白你的需要。”

    “他并不关心我的需要,我怎么同他谈?”

    “陌生人也可以同陌生人谈话呀。”

    他真天真。

    “你会同莉莉谈话?”我反问他。

    “怎么不会,是她嫌我不够正经,与我终止来往,跟了别人,你以为我在情场无往不利?并不见得。她与新朋友在一起不愉快,时常打电话来诉苦,你不会介意吧。”

    “不,我怎么会小器。”

    他松口气,“每次都捏着把汗,除了你之外,女人太麻烦。”

    那不过是因为他喜欢我,所以在他眼睛春出来,我没有缺点,只有可爱,其实那么多女人当中,我最讨厌。我最麻烦,临走还要把一个五岁的孩子托付给他照顾。

    我说:“这次回去,别的也许可以忍耐,吃惯了巧克力,可怎么办。”

    “多带点走。”

    “我不认为可以。”

    “那么现在多吃点。”他总有办法。

    “当然。”

    “陆宜,我怕我会想你想疯掉。”他留恋地凝视我。

    我不敢出声,因为我连想念他的权利都会被动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已经自幼受到干涉,现在连思想的自由都失掉。

    “陆宜,别不高兴,看这轮月色,专为我们而设,你见过这么银白圆大的月亮没有?”

    不,我没有见过。

    认识方中信之后,发现许多从前未曾注意的事物,都震荡心扉,这些从前认为微不足道以及琐碎的小事,如今成为生活情趣。

    他打开一重重深锁的门。使我见到奇花异卉,以及整个美丽新世界。时间太短了。

    园子里晨间灿烂的花,至傍晚已落满一地。

    但照方中信的说法,只要曾经盛放,便于生命无愧。

    “很多很多人,活了七十岁八十岁,”他说:“快乐的时间加起来,不超过数小时,比较起来,我实在幸运。”

    告别的时间终于到了。

    我们返回双阳市。

    当日夜晚,我与夫人联络。

    我说:“明午四时,日落大道二十三公里处。”

    夫人说:“这是明智之举。”

    我苦笑,“不这么做行吗,他们会把我脑袋炸成碎片。”

    她不说话。

    “夫人,到了那边,允许我来找你。”

    她笑了,“傻女,我不认为我能活到八十八岁。”

    我肯定的说:“你一定能够。”

    “长寿不一定是福气。”

    我固执的说:“夫人,你一定多寿多福。”

    她不住轻笑。

    “让我来探访你们。”

    “活到九十高龄,不一定有力气招呼朋友。”

    “我不是普通朋友。”

    “好吧,如果记忆还在,我们也在,你可以来吃茶。”

    “谢谢你,夫人。”

    啊至少在那个荒凉冷漠的世界里,我还有一位朋友。

    最后一日的早上,我与方中信都十分沉默。

    我与方中信都决定把爱梅送到学校去,免她受刺激。

    小孩不疑有他,高高兴兴穿上校服,背好书包出门。

    她上车之前,我紧紧拥抱她。

    稍后我仍可以见到她:只不过届时她已是一名老妇人。

    我凄酸的想,早上的花,傍晚已落在地上,人生如梦一样。

    方中信握住我的手,“永别了陆宜。”

    他眼睛红红,分明也是哭过来。

    我说:“快点找个伴侣,好好成家,养一大堆婴儿,在孩子们哭笑声中,时间过得特别快,日子活泼热闹,只有儿童清脆的笑语声,才能拯救成年人的灵魂。”

    他摇头,“你不必说废话安慰我,希望时间可以医治我。”

    我只得住嘴,心如刀割的呆视他。

    自上午九时开始,我的头开始剧痛,初初是每隔一小时痛一次,每次约一分钟,别看这数十秒钟,已经叫人受不了,我用双手抱牢头部,痛得眼前发黑,滚在地下。

    警兆来了。

    要是不回去,也会活活痛死、开头还瞒着方中信,十二时过后,频率加密,已达到半小时一次,他在我身边,躲也躲不过,看着我受苦。

    我痛得不觉身体思想存在,整个宇宙只余痛的感觉,假使疼痛可以止住,叫我做什么都可以,死不足惜。

    在痛与痛的喘息间,方中信把车子自糖厂驶出,往日落大道飞驰。

    我浑身的微丝血管因强力忍耐而爆破,针点大紫红色斑点布满皮肤之上,看上去好不诡异。

    抵达日落大道二十三公里,我竟然有种大赦的感觉,好了好了,快完了,但愿不要再受这种酷刑。

    小纳尔逊氏一早在等,见到我们,立即下车来会合。

    我问:“时辰到了没有?”

    “快到了。”方中信扶着我,“剧痛已经开始?”

    我点点头。

    “坚强一点。”他拥抱我。

    他们数人把我的车子放在一个很奇怪的方位,着我坐好,关上车门。方中信自车窗伸手进来与我握住。

    “不要害怕。”他脸色苍白。

    我嘴唇颤动,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纳尔逊说:“方先生,请你即时退开,彼方即时将加强万有引力接她回去。”

    方中信松开我的手,车窗自动关上。

    我瞪着眼睛看牢方中信的面孔,即使看多一秒也是好的,他似乎在大叫,表情痛苦,纳尔逊把他用力拉开。

    我用手敲着车窗,忽然之间觉得肉体与心灵的痛苦已到极限,无法再承受,我尖叫起来,一声又一声,用力推打着车门,要出去与方中信会合。

    就在这一刹那,身体如触电般震抖,如化为飞灰,被风吹散,有说不出的痛快。

    是死亡吧,一切不存在,连痛苦在内,多么好,不禁感激得落下泪来。

    然而不到一会儿,连这一点微弱的思想都告消失,一片静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