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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飞机载着我们到达另一个国度。

    道别时原医生含有深意的与我握别,“陆小姐,希望我们还有见面的机会。”

    他翩然而去,真好风度,真好相貌。

    夫人陪我前往太空署,我的心忐忑不安,似孩子进入试场,喉咙忽然干涸,胃液翻腾,太阳穴抽紧,想去洗手问。

    夫人拍拍我的背,表示安慰。经过好几重手续,我们终于见到金发蓝眼的纳尔逊准将,没想到他英伟如表演明星。

    我十分惊异。

    他们这年代竞有这许多出色的另性,做女人一定很幸福。

    他伸出手来,“你一定是陆宜小姐了。”

    “是的。”我与他握手。

    “夫人已将详细情形告诉我们。”

    我如病人见到医生般地看着他。

    他说:“真是稀客,尽管太空署档案中什么千奇百怪的个案都有,到底很少人会似陆小姐般迷途。”

    我苦笑。

    “陆小姐,这件事其实还得靠你自己。”

    什么,走了这么远的路,经历这么多苦楚,还得靠我自己?

    我惊疑的看着他。

    纳尔逊指着我额角,“你的接收仪是唯一可以与他们联络的东西。”我忍不住问:“什么是接收器,告诉我,我有权知道。”

    “自幼种植,与脑部相连。”

    “有什么用?”

    纳尔逊一呆,“用未追踪控制你每一个思维,你不知道?”

    我张大嘴,如置身万年玄冰之中,“你的意思是,我无论动什么脑筋,都有人会知道?”

    “是。”

    “谁,谁会这么做?”

    纳尔逊更加意外,“当然是你们的政府。”

    “你的意思是,我们根本没有自由?”

    “我不会那么说。”

    我愤怒,“连思想都被接收,不可能尚余自由。”

    纳尔逊托着头,“让我给你一个譬喻,”他侧侧头,“有了,你知道电话,我们的通话器?”

    我点点头。

    “如果在通话器上安装窃听器,讲电话的人便失去自由,但不是每具电话上有窃听器。”

    “有问题的人,思想才被截收?”

    “对,陆小姐,你终于明白了。”

    “纳尔逊先生,你何以这么清楚它的功用?”

    “我们的未来,即是你的现在,在这一刻,我们世界有一般势力正致力研究这种仪器。”

    呵。

    纳尔逊笑,“其实只有最愚蠢的人才会想知道别人的心里想什么。”我犹自问:“为什么政府要控制我们?什么样的人才算是有问题的人?有什么标准?”

    夫人温和的说:“别问大多了。”

    我低下头。

    纳尔逊同情他说:“幸亏我不是双阳市市民,否则真得反抗到底。”夫人说:“或许你同陆宜讲一讲,她如何回去。”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心底发出:我不要回去那可怕的地方。

    “我们将尽量协助她,相信她那边的空间科技人员会接收她。在这里,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加强她接收器电波之频率,让那边明晰接收,获得指示。”

    我霍地站起来,“纳尔逊先生,我不要他们知道我在想什么,因为我根本不愿意口去。”

    纳尔逊又一次表示讶异,“可是八五年不是你的年代,你在这里不会觉得快活。”

    我沉默。

    “而且你必须回去。”

    我握紧拳头,“他们会拿我怎么样?”

    “他们会摧毁你的脑部活动,使你死亡。”

    我惊俱的向夫人看去。

    夫人说:“这是真的。”

    纳尔逊继续,“你会渐渐头痛,发作的频率一次紧如一次,终于支持不住。”

    我把脸深深埋手中。

    “陆小姐,他们也有不得已之处,你的意外扰乱大自然规律,你不能在历史中生活。”

    “规律,还有什么规律?”我悲凉的问:“毁灭地球只要按一个钮,却任由饥荒地震带走千万人性命,还有什么大自然的定律可言?”

    纳尔逊与夫人皆无言。

    自觉失态,短短日子,已被方中信宠坏,说话放肆,批评五十年前的同类,口气如土星人。

    过一会儿纳尔逊说:“这次回去,你体内的原子排列受到骚扰,于寿命期限来说,有不良影响。”

    他讲得那么斯文,其实想说:就算回到本家,你也不会活至仙寿恒昌。

    “准备好了吗?”

    我点点头。

    “请随我来。”

    他带我到实验室。

    大限已至,反而轻松,笑问:“法兰根士坦男爵创造科学怪人的地方,也与此类似?”

    纳尔逊笑,碧蓝的猫儿眼闪出慧黠的光芒。

    “陆小姐,在加强电波之前,哦们要弄一个小诡计。”

    “是什么?”

    他看一看夫人。“我们想替你隐瞒一点事实。”

    我明白了。

    既有雷达装置,便有反雷达装置,纳尔逊自然可以帮我这个忙,使我保留不愿意透露的思维。

    我露出笑容,“可以吗,我们可以骗倒五十年后的科学吗?”

    自觉有点可耻,于自身有益的时候,“他们”立刻变成“我们”。

    几时学得这样坏?顿时红了脸。

    只听得纳尔逊回答说,“这个实验室,五十年后未必造得出来。”他脸上略露自傲之色。

    我相信他。

    “请到这边来。”女助手唤我。

    她协助我换上宽大舒适的袍子,躺在长沙发上。

    忽然觉得宁静,心思平和,不自觉的瞌上眼,微笑起来。

    琐事不再扰神,纵使挂念母亲,也没奈何,只得暂且撒手。

    “陆宜。”

    是那熟悉的声音,他语气稍霁,仍带强烈命令性。

    “很好,你终于决定回来,非必要时,我们不打算牺牲你。”

    声音较从前清晰得多,就象有人在身边说话般。

    “十天后,即是七月十四日下午四时,请把车子驶往日落大道甘三公里处,我们会接引你回来。”

    呵,只给我十日。

    “陆宜,你要遵守指示,不要拿生命冒险。”

    我默默,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现在孩子同你说话。”

    “妈妈。”这是弟弟。

    我很高兴,这个顽皮虫,给我多少烦恼,一刻不停,有一度我叫他“弟弟噪音制造者。”

    妹妹也来了,“妈妈,”她带哭音,“你快回来。”

    好,我回来。

    “陆宜,记住,十日后下午四时,日落大道。”

    这是名副其实的死约。

    声音消失,我觉得疲倦欲死,昏昏沉沉堕入黑甜乡,一个梦也没有,睡得舒畅之至。

    根本不想醒来。

    有人来推我,我转个身,唔唔作声。

    听到笑声,一定是觉得我滑稽,耳朵并无失灵,但四肢不听话,只得再睡。

    终于醒来,是因为有人替我按摩手臂的肌肉。

    睁开眼看到女护理,同时发觉身上挂着许多电线。

    惊问:“这一觉睡了多久?”怕只怕一睡三日三夜,时间已经不够,再白白浪费,我不饶自己。

    “今天几号?”

    “五号。”

    我安下心,挣扎起身,身上的各色电线几乎打结。

    “嗳嗳嗳,等一会儿,医生会替你解除。”

    “纳尔逊先生呢?”

    “在这里。”

    我仍觉疲倦。“他们说――”“他们说的话这里都接到。”

    “听到孩子的声音真心酸。”我黯然。

    纳尔逊诧异,“这样旧的伎俩你都相信?”

    我吃惊,“不是他们的声音?”

    “是电子假声,用以激发你母爱,他们才不会让旁人知道你去了哪里。”

    “你的意思是,家人一直不知道我的下落?”

    “――不知你真正下落。”

    “我明明失了踪,他们怎么交代?”

    “那还不容易,说是感染了一只罕见的细菌,需要隔离,或是受了重伤,昏迷不醒。”

    这么险恶!

    我愤怒,“我回去召开记者招待会。”

    纳尔逊一愕,“你好天真。”

    “怎么?”我仰一仰头。

    “你不会记得任何事情。”

    “嘎?”

    “他们会对你的思维作出适当的调整,使你失去一部分记忆,恰恰是这四十五天内所有的经历。”

    我震惊。“他们做得到?”

    “连我都做得到。”

    我将被迫忘记方中信?

    太不公平了,他为我做了那么多,而我将来的记忆中竟然没有他。

    我恳求纳尔逊,“不,请你帮我保留这些宝贵的记忆,你一定有办法。”

    “但是你回去之后,我实在无计可施。”

    我感到极端失望,象个孩子般饮泣。

    纳尔逊叹口气。

    夫人轻轻说:“没有记忆便没有痛苦。”

    “不不不,”我说:“你们对我这么好,我要加倍记得你们。”

    夫人又说:“传说中再世为人,都要忘记前生的事,既然已属过去,何必苦苦追忆。”

    我心仍然酸涩,痴恋回忆,抓紧不放,不欲忘怀。

    “我们要先走一步,”夫人说。

    纳尔逊对我说:“陆宜,十天后日落大道见。”

    我哽咽。“谢谢你们。”

    他也依依不舍。

    他们每个人都这样热情,乐于助人,不计得失,在我的世界里,一个半个都找不到。

    我不致天真到相信他们之中没有小人,但是在这个旅途上,我运气特好,没有看到。

    归途中,夫人说:“不需要走错时间才会有你这种不平凡的遭遇,很多人在感情或事业上遇到挫折,避无可避,都被迫咬紧牙关,忘记过去,从头做起。”

    她待我如姐妹,可惜我无以为报。

    指指额角说:“这好比美猴王头上的紧箍,他们一念咒语,我就遭殃。”

    夫人被我说得笑出来,“你也看过这个神话?”

    唉,这不一定是神话,也许悟空亦是走错时间的不幸人,只不过身上带着超时代武器,随时施展,传为佳话,因此情况比我略佳,瞧,我不是亦即将回到西方极乐天去了吗。

    我问夫人:“应告诉方中信,还是不告诉?”

    “你总要向他道别。”

    “也可以不告而别,那么至少这十天内他会过得高高兴兴。”

    “他会猜得到。”

    “真无所适从。”

    “顺其自然吧。”

    “真不舍得。”

    方在飞机场接我,他手中抱着小爱梅。

    爱梅仿佛已与他相依为命,胖胖手臂绕着方的脖子,任何不知情的人都会认为她是他的女儿。

    见到我,两人兴奋得叫起来,手舞足蹈。

    我奔出去,三人拥作一团。

    夫人在一旁微笑,爱梅受老方之嘱,上前向夫人敬礼献花。老方最懂得讨人欢喜。

    稍后自然有管家把夫人接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