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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

    艾米觉得甄滔能那么快忘掉初恋,实在是因为王波配合得好。王波花了甄滔那么多钱,最后连许诺的邮费都舍不得付给甄滔。如果ALLAN也这么缺德,艾米早把他忘掉了。

    再说甄滔也很幸运,很快就遇到一个比王波更帅的优秀男生,艾米历数自己遇到过的男人,不管是男生还是男熟,没有一个优秀得过ALLAN,单方面都没有比ALLAN优秀的,更不用说综合指数了。

    当然艾米死也不会承认那是因为自己没见过几个男人。她强词夺理地想,我认识的人是不多,但我总看过电影吧?总看过小说吧?电影上、小说里我也没见谁比ALLAN还强的了。

    她知道别人会说她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她只喜欢“情人”二字,“情人”有点eachother的意思,如果是单相思,就算不上情人。既然她看ALLAN百般好,说明他俩是情人。但她知道还有别的女孩也是看ALLAN百般好,难道她们也是他的情人?还是英语的说法比较中肯:Beautyisintheeyesofthebeholder。她刚好就BEHOLD到ALLAN的BEAUTY了,有什么办法?

    甄滔极力怂恿艾米去泡ERIC,说ERIC矮是矮了点,但胜在面相不错,人品不赖,以后多跟他坐着谈心,躺着**,少在外面走动。即便是不得已走出去的时候,莫穿高跟鞋,莫走在一条HORIZONTAL的线上,记得一前一后走成个SEQUENCE,肯定没人会觉得ERIC太矮。

    艾米不知道甄滔是不是存心毁掉ERIC在她心目中的形像,不管是不是,效果是一样的。等她见到ERIC的时候,她就老是想到甄滔有关“SEQUENCE”的说法,就免不了想笑。一旦你见到某个男生的第一感觉是滑稽想笑的话,那就很难产生爱情了。

    ERIC想帮艾米找新住处,但她谢绝了,她已经有点舍不得甄滔了,再说那条街住的年轻人多,用奶奶的话说,就是“阳气”很旺,艾米也不觉得害怕了。

    甄滔自己也没去泡ERIC,艾米问她为什么,甄滔说“全瞎了,全瞎了”。见艾米不懂,就说“太盲(忙)了――如果你有三个ASSIGNMENT、两个REPORT、一个TEST、外加半个PROJECT要DUE,你还有时间泡仔?“饱暖思淫欲,闲暇思爱情”,当你忙得昏头转向的时候,你哪里还知道爱情是个“十马弯意儿”?

    很快,艾米就忙到了不知道爱情是个“十马弯意儿”的地步,因为C大英文系有个规定,所有的博士研究生,凡是硕士学位不是在C大获得的,都必须在入学后半年内通过一个ENTRANCEEXAM,通不过的就卷铺盖走路了。

    艾米到系里拿了一份考试必读书目,看了一眼,就DIZZY:一百多本书!再看一下要求,就DIZZI――ER:考试是口试,答问题需要旁征博引,纵横交错,深入浅出,侃得一众考官翻白眼。

    那就是说你光看这一百多本书还不行,你还得对每本书至少读几本评论性的著作。老天,那就是几百本呀!她一想就口干舌燥,好像已经沾着口水翻了几百本书一样。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了!也许不念这个博士,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该有多少人没念博士,不也活得好好的?但如果没通过考试,被学校赶走,那就没法活下去了,而且自杀也不能改变你没通过考试的事实,只有买把枪,制造一个轰动事件,才能让人们忘了轰动事件背后的那个原因,所以应该说是美国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了。

    艾米决定一定要考过,考过了不读都可以,绝不能考不过。对咱中国人来说,还有什么比面子更重要?

    几乎每过几天,艾米都要从图书馆提回一大袋子的书,过几天,又哼吃哼吃地还回去。她床边的小桌子上,永远都放着无数本书。每天都是睁开眼睛就看书,一直看到眼睛睁不开了为止,连做梦的时候,眼前都是一个一个英语单词在飘动。

    中秋晚会的前几天,甄滔就在问艾米去不去参加,说你不去看看C大的一号帅哥?这次是拍卖呀,你不光可以瞻仰他一下,还可以多带点钱,把他拍来陪你跳舞,或者拍来陪你共进晚餐。可惜,不能拍来上床,不然,老甄卖身也要攒足了钱把他拍来玩玩。

    艾米建议说:“你卖身不如就卖给帅哥。”

    甄滔哈哈大笑:“老艾,你这一招高,实在是高。我卖给他,他跟我做了爱,还得付我钱。我又用他付我的钱来拍他,拍到了他,他又得陪我**。哇呀呀,无本生意,好赚呀!”

    艾米知道甄滔绝大部分时间是图个嘴巴快活,敢说那些淑女们不敢说的话,说得山响,其实什么也不敢做。

    甄滔问:“中秋晚会你去不去?”

    艾米愁眉苦脸地说:“我现在哪有时间参加晚会?我这么多书,就是天天不睡觉都看不完,中秋晚会我就不去了吧。”

    “你这么个破专业,读完又找不到工作,还读得这么麻烦,干脆转了吧。就转电脑,我有两个读电脑的朋友,都是硕士还没读完,就找到工作了,现在边工作边写硕士论文。”

    艾米问:“从英语转电脑,是不是有点想入非非?”

    “为什么?现在谁不转电脑呀?学音乐的都转了电脑了,你学英语的为什么不能转?再怎么说,电脑程序总是用英语写的,不是用音符写的吧?哎,想起来了,JASON也是从你们文学转到电脑的,你可以向他打听打听转电脑的事。你要不要他的电话号码?”

    艾米还惦记着国内的ALLAN,没心思转电脑,于是敷衍说:“好的,我以后向他打听。”

    甄滔把电话号码写给了她,一个是JASON家里的,一个是他办公室的。她看了一眼,忍不住想笑。帅哥的电话号码真“帅”,尤其是最后四位数,一个是“7714”,“齐齐要死”,另一个是“0414”,“宁死要死”。她把号码随手一放,很快就不知道弄哪里去了。

    中秋晚会那天,甄滔去参加了,走的时候嘱咐艾米一定要等着她回来传达会议精神,结果艾米看书看得太累,甄滔还没回来,她就倒在床上睡着了。

    一直忙到2001年2月初,艾米考过了ENTRANCEEXAM,才舒了一口气。情人节前夕,甄滔跟艾米商量,说她想请个人来家里吃饭,看艾米能不能掌勺。艾米问请谁,甄滔说是个“新疆帅哥”。

    艾米一听“新疆帅哥”,就想起ALLAN有哈萨克血统,哈萨克不就是新疆的吗?她试探地问:“这个新疆帅哥姓什么?”

    “他的名字很长一串,没人耐得烦去记,大家都叫他‘买买提’,汉姓好像是成。”

    艾米惊讶地问:“那他叫什么?”

    “不是‘成功’就是‘成才’之类的,他读书时自己起的名字嘛,当然是拣好听的起。”

    艾米急忙说:“你请他来,请他来,我来掌勺。”

    甄滔嘻嘻地笑:“请他来,你就得做鸡了。”

    “为什么?”

    “因为他不吃猪肉,你不做鸡,就得做牛做马。”

    过了一天,甄滔就告诉艾米,说把“新疆帅哥”请动了,情人节晚上七点过来吃饭。

    艾米很激动,心想这个“新疆帅哥”有可能是ALLAN,又帅,又姓成,莫非ALLAN到美国来了?但是甄滔说他不吃猪肉,这点又不象了,因为ALLAN是吃猪肉的。会不会是ALLAN到了美国,皈依穆斯林什么的了,所以不吃猪肉了?

    甄滔请艾米掌勺,主要是她对艾米的厨艺佩服得一塌糊涂。艾米到美国后,自己做饭,练就了一身好手艺。复习应考那样忙,各种娱乐活动都取消了,但做饭是雷打不动的。她就刚来的那两天吃了几顿面包香肠,吃得她意志消沉,对美国极端仇视,为增进中美关系,遂决定自己做饭。

    那段时间,她为了节约时间,一个星期只做一次菜,这一次就把一星期的菜全做好,平时就用微波炉热一下吃。到了周末的时候,艾米就抽出半天的时间做菜,她只做那些蒸蒸煮煮烧烧烤烤的菜,因为在蒸煮烧烤的过程中,她还可以看书。她经常是同时开着四个炉头,一个在煮茶叶蛋,一个在煲海带骨头汤,另一个在红烧牛筋,最后一个在蒸米粉肉。

    炉子下面的烤箱也没空着,不是烤蛋糕就是考鸡翅、烤玉米、烤红薯。在国内的时候,她从来没烤过蛋糕,到了美国,发现蛋糕粉便宜得惊人,就买了回来,瞎烤,反正烤坏了就几毛钱。结果美国的东西都是FOOLPROOF的,再傻的人,只要FOLLOWDIRECTIONS,都能成功,所以她第一次烤,就烤成功了。

    艾米住进来之前,甄滔是不做饭的,早中晚都是吃面包,菜都是吃生的,几乎每天都是那几样:生菜、蘑菇、西红柿、青椒,有时连土豆都是生吃。但她说这样吃也是没办法,一个星期吃五天下来,也是吃得要死要活,只好在周末的时候跑到中餐馆去大吃大喝一顿,而且总是吃自助餐,而且总怕付的几块钱吃不回来,于是猛吃,于是每次吃完都要难受几天,于是把人也吃胖了。

    因为甄滔不会做饭,艾米做什么她都觉得好吃,把艾米的自信心大大加强了。有人去B城,艾米就叫他们带多多的葱姜蒜胡椒辣椒等乱七八糟的佐料回来,艾米就往菜里乱放,反正她胆子大,不怕吃死人,也从没吃死过人。甄滔爱吃她做的菜,总是说,艾米啊,我好喜欢吃你的排骨和蹄子啊。

    艾米刚开始还给她纠正一下,说不是我的排骨,是我烧的排骨。后来也习惯了,都是“我的,我的”,结果有一天做了茶叶蛋,看甄滔吃得津津有味,顺口就问:“我的EGG好不好吃?”

    甄滔笑得满嘴蛋黄都喷出来了,说:“你的EGG,还是等那些SPERM去吃吧。”

    情人节那天,艾米做了一大桌菜,她知道ALLAN喜欢吃鱼,所以特别做了一条烧全鱼。晚上七点,甄滔带着“新疆帅哥”来了,艾米一看,就顿失兴趣:不是ALLAN。小伙子长得不错,但是没ALLAN帅,没ALLAN高,更没有ALLAN的那份风度和气质。

    “新疆帅哥”鼻子贼尖,吃了一筷子烧全鱼,就不吃了,说有猪肉味,甄滔和艾米都说鱼里怎么会有猪肉味?帅哥坚持说有猪肉味,肯定是你们做鱼的锅炒过猪肉的。艾米仔细想了一下,还是前天炒过一个京酱肉丝的,但锅已经洗过多次了,他居然还闻得到猪肉味,真是绝了。结果帅哥就只吃一些没经过那个锅的菜,搞得艾米很惭愧。

    “新疆帅哥”很健谈,而且是用汉语健谈,席间基本上是他在讲自己的故事。他是维吾尔族人,从小在新疆长大,后来考到上海读大学,是他们学校有名的美男子,爱他的女孩不计其数。后来他认识了一个汉族女孩,家里是高干,那女孩爱上了他,两人结了婚。但“新疆帅哥”说他家乡有个风俗,丈夫不打妻子,就是不爱她,所以他也时不时地“爱”一“爱”他的妻子。人家高干子女哪里受得了这个?当然是经常闹矛盾。

    后来他妻子来到了美国,很快就跟一个美国人好上了。不过她还是把“新疆帅哥”给办出来了,自然又是经常打闹。他妻子考虑到离婚了他就没身份了,一直隐忍着,后来他被一个社区大学录取了,解决了身份问题,两个人才离了婚。他妻子跟那个美国人结了婚,他在那个社区大学挂个名,交学费,不读书,在餐馆打工。

    正吃着饭,有个电话打进来,甄滔接了,就马上给艾米,说你情人打电话恭贺情人节来了。艾米以为是ALLAN,连忙拿起电话,结果是小昆打来的,祝她情人节愉快。

    小昆笑着问:“我听到男人说话的声音了,是不是ALLAN?”

    艾米沮丧地说:“不是,是――ROOMMATE的一个朋友。”

    那天晚上,艾米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她想起97年的情人节,想起她的第一次,想起ALLAN问她后不后悔。不知道为什么,她脑子里老是盘旋着一句歌词:这漫长夜里,谁人是你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