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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春晓(七)

  “长不大的小屁孩儿!”见王洵说得可爱,周啸风忍不住伸出大巴掌,轻轻拍了一下他的头。“咱们安西军,可是很多人哭着喊着想加入,都摸门不着的。唯独你,还要回家去问问大人!”

  “是啊,大唐十镇当中,咱们安西军可是首屈一指!”赵怀旭也不忍看到王洵将如此好的机会轻易错过,笑着提醒。“如今四海升平,尚能时不时动动真家伙的,也就是咱们安西军了。”

  “诸位兄长厚爱,小弟不胜感谢!可庶母养育之恩,小弟却不得不考虑!”王洵尴尬地笑了笑,继续挠自己的后脑勺。临入伍之前,云姨的一个重要叮嘱,就是宁可升官慢些,也别主动去冒险。成为封四叔的部将,是为了避祸。可若是跟着老家伙去塞上,就敬谢不敏了吧!

  听出王洵话里明显的推搪意味,封常清不禁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便理解了对方的选择。作为一个生下来就带有爵位的勋贵,即便仅仅是个子爵,王洵的前途也比自己当年平坦得多。不用任何努力便可以锦衣玉食,若是对权力也没有什么奢求的话,完全可以在游山玩水中逍遥一辈子。

  这样的孩子,让他到一年难得见到几个月绿色的玉门关外去博取功名,的确太为难了些。况且站在一直把王洵视为亲生儿子养大的碧云角度,恐怕也不希望王家的独苗跟着自己去吃那份苦。想到这一层,封常清禁不住笑了起来:“随你。这件事,老夫操之过急了。你的确该问问家人的想法,毕竟你们王家这代只有你一个男丁,若是跟老夫去了西域,没三年五载的,恐怕不那么容易回来!”

  “呵呵,到底是个小屁孩!”冲着王洵瞥了一眼,周啸风小声附和。赵坏旭和其他几位将领也觉得失望,苦笑着轻轻摇头。

  “无论今后在哪里,四叔和几位哥哥的照顾,晚辈都不会忘记!”被大伙看得有些不好意思,王洵举了举酒盏,笑着表态。

  “废话。老夫还稀罕你一个娃娃的感激?不说这些了,喝酒,喝酒”封常清笑了笑,举起了酒盏。

  几个月来,他在王洵身上投入的精力太多了。虽然不是亲自出面,可那些一个又一个的任务,由简单到复杂,都是费劲心思为这孩子量身打造的。害得他身边的幕僚们一个劲地说笑,问大将军是不是看上了小家伙,准备收其为义子,以便将来传递衣钵?前一种心思,封常清自问是没有的,王子稚当年对自己有恩,就凭这一点,自己也不能夺了他的子嗣。但后一种心思,封常清却着实存了一些,并且随着小家伙的表现越来越好而变得越来越浓。

  通过这几个月的观察与锤炼,不止封常清一个人惊诧地发现,王洵这个纨绔子弟身上,有着非常罕见的武将天分。过人的膂力和兵器拳脚方面的悟性尚且不论,单单是他能以如此年青的面孔,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将麾下那五十几个不同性格,不同出身的新兵老兵收拾得服服帖帖,并且能心甘情愿地执行他的每一道命令,就远非寻常人能做到。此外,王洵身上固然有着纨绔子弟的很多缺点,如怕吃苦,爱出风头,动辄就心生退缩之意等缺点;但是,他身上同样有着反应机敏,心胸开阔,仗义疏财等明显的优点。这样的人在两军阵前锤炼几年,肯定会变成一块绝世好钢。只要是个领军主帅,看到后就没有不欲得之而后快的。

  敏锐地觉察出自家主帅心中的失落,周啸风等嫡系将领忍不住在心中暗骂王洵不知道好歹。半年前,安西军在怛逻斯河畔因为葛逻禄人的出卖而大败,中层将领折损严重。所以封大将军在奉命重整飞龙禁卫时,才向皇帝陛下提出了‘通过公开考核的方式,招募良家子入伍’的建议。这个建议的目的有两个,第一当然是为了给飞龙禁卫补充新鲜血液。第二,则是为了替安西军选拔英才。

  如果王洵今天答应了加入封常清幕府,可以预见,用不了太长时间,这个天资甚佳的年青人将一飞冲天。而他选择留在飞龙禁卫军中熬资格,就等于自甘平庸了。也许这辈子能同样能升到一定高位,可没见过血的士卒,永远是个新兵。即便做了将军,也无法例外。

  带着一点点的鄙夷和一点点的不舍,周啸风等人开始主动找茬和王洵拼酒。而王洵心里明白自己肯定会留在禁卫军而不是去上战场搏命,未免觉得有些对不起大伙这几个月来的关照,所以来者不拒,把借着各种由头找上门来的酒盏一碰而干。几轮酒喝罢,却又在机敏、仗义之外,为自己搏得了一个豪爽的名头。害得周啸风、李元钦等人心中愈发觉得不舍,看向他的眼睛几乎冒出了幽幽绿光。

  酒宴在什么时辰结束的,王洵最后完全记不得了。只记得自己好像喝翻了许多同僚,并且把顶头上司周老虎彻底给灌成了病猫。在临趴在矮几上之前,他又看到了一个熟悉面孔。是当日跟李白等人一道写诗喝酒的岑参,不知道什么时候投入封常清幕府,居然成了一名负责管理往来文书的绿衣判官。

  有岑参在,诗歌当然是酒席间不可缺少的内容。“上马带胡钩,翩翩度陇头。晓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当岑参挥毫泼墨,将一首边塞诗写就之时,王洵已经喝得醉眼涅斜,听着周围众军官齐齐拍打桌案,大声吟诵,自己心中不觉也豪情万丈,跟着众人的节奏举杯高歌,“晓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万里乡为梦,三边月作愁。早须清黠虏,无事莫经秋。”

  不知不觉间,居然沉沉睡去。睡梦里,他看见自己身穿一袭明光铠,手持长缨,与周啸风、李元钦等人西出玉门。突厥人,铁勒人,大食人,一个长得青面獠牙,哇哇怪叫着扑上来。而自己则纵马长前,用长槊将他们一一刺穿,一一挑上半空。

  前方刀如林,箭似雨,却没有任何人回头。

  因为,自己背后,有一道巍峨的长城。

  梦中的情景是如此的令人热血澎湃,以至于醒来时,王洵还能清晰地听见自己擂鼓一样的心跳声。抬头看看窗户缝隙透过来的亮光,翻身坐起,披衣穿靴,从放在门口防火的木桶里边打来冷水,迅速洗脸,漱口。当凭着几个月来养成的习惯,迅速把仔细浑身上下收拾利索时,回头看了看馆舍里边另外两张空荡荡的床铺,才猛然想起来两位队副昨天下午就回家去了。为了弥补大伙在过年期间都忙于训练未能与家人团聚的遗憾,封大将军昨日刻意宣布,从今天起休假五日。除了他们这些队正以上级别军官外,几乎所有新兵老兵在听到消息后就立刻出了营。今天的晨操早已取消,整个新兵营七旅二队,只剩下他一个光杆队正,还因为昨晚宿醉,赖在军营里。

  “看我这记性!”王洵懊恼地拍拍自己,苦着脸呻吟。卯时不到,外边的天还擦着黑,这个时间回家,根本进不了长安城!想躺下去再睡个回笼觉,他又觉得浑身上下都不得劲。四个多月的紧张训练已经在他精神上打下了深刻的烙印,以前只恨天亮得太早,如今却连多睡半刻的兴趣都无。

  “闲着也是闲着,还是跑圈去吧!”折腾了老半天,王洵最终还是决定照常去出操,也省得坐在屋子里眼巴巴地等着天亮。围着白马堡跑了整整三个圈,他猛然又想起自己刚入营时,被累得像死狗般吐着舌头喘气的情景。回忆刹那间活了过来,所有的事情,都仿佛发生在昨日。可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当初令自己几度萌生退意的苦差,如今完成起来竟然变得非常轻松。而当初费劲心思想逃避的种种,如今居然已经成了习惯。

  跑步,举石锁,打拳,耍长槊。没有任何人督促,也听不见周老虎那熟悉的骂声,所有晨操项目被王洵完成得一丝不苟。他发现,自己居然很喜欢军营这种有条不紊的生活,对以前的那种奢华懒散并没有太多的留恋。“其实去安西军效力,也不是什么太可怕的事情!”一个念头突然从他心里涌起,迅速将刚刚冷却下去的血液重新烧热。“上马带胡钩,翩翩度陇头。晓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昨天酒席宴间听到的诗,瞬间再度于耳畔回响,当时分明已经喝得酩酊大醉,诗的内容却记得清清楚楚,一个字也未曾落下。

  出完了晨操,天也就亮了。算算距离长安城开城门还有一段时间,王洵又小跑着去伙房打早饭。好在军营中的大部分将领都是封常清临时从安西军调配来的,家不在长安,所以伙房还照常提供早餐。几个中级将领已经坐在了西北常见的大方桌边准备动筷子,看见王洵气喘吁吁地跑进,楞了楞,脸上瞬间浮现了一丝赞赏。

  “王队正,坐这边来吃!”李元钦用手指敲了敲桌子,笑着发出邀请。

  “不,不了,谢谢教头!”王洵笑了笑,摇头拒绝。现在,他已经不是刚刚入营的新兵了。知道最初给自己打下手的赵、李两位队副,实际官爵都比自己这个队正高得多。所谓临时没有空缺补,分明是周老虎当初为了照顾自己,专门扯的一个善意的谎而已。

  “叫你坐过来就坐过来,小家伙,怎么越来越婆婆妈妈!”仿佛猜到王洵在想着自己,周老虎的那张疤瘌脸立刻从李元钦身边抬起,凶巴巴地命令。

  “诺!”王洵举着饭盆抱拳,跟上司们开了一个小玩笑。然后打好早餐,快步走到了桌案前。

  “小家伙,酒量不错么?”周老虎上看下看,就像欣赏一个宝贝般,把王洵看得心里直发毛,“怎么样,昨天后半夜头疼没有?”

  “还好!”王洵一边大口大口都往嘴里塞蒸馕,一边支支吾吾地回应。如果这功夫周老虎旧事重提,再度向他发出邀请,他肯定会觉得非常为难。几位上司这段时间都对自己照顾有加,实在不好拂了他们的好意。可想想自己答应了邀请后,云姨和紫萝等人的眼泪,所有出塞报国的激情便一点点消退。

  仿佛猜到王洵在逃避着什么,新兵营都尉周啸风笑着摇了摇头。“你家就是长安的,对城里边的各处好玩的地方很熟悉么?”

  闻听此言,王洵心里头立刻松了口气,想了想,点头回应,“算不上太熟,但基本都能找到。就看几位大人想玩什么了!”

  “大人个屁!”周老虎眉毛一竖,眼皮上的刀疤立刻又上下跳动了起来。“叫我老周,或者周老虎,叫他们老李,老赵,又不是正式场合,叫那么生分做什么?”

  “周大哥说的是!小弟疏忽了”笑呵呵地咽了口白米粥,王洵点头应承。

  “这就对了么?”周老虎很满意王洵的表现,伸手在他后背上拍了拍,害得王洵差点没被粥给呛到,“我们几个家都不在长安。难得来京师一次,却一直给关在这军营里。如果你知道有什么好玩的地方,不妨介绍一下。趁着这几天还有闲功夫,我们搭伙去逛一逛。回去后也好跟弟兄们吹嘘,老子去过长安了!”

  “是啊,能到京师放个屁,也给祖宗争口气!”不在正式场合,李元钦说话也非常幽默。“在西域老跟各部族的人吹,说长安多繁华,多繁华。乃天下第一都城。把那群蛮夷部落长老唬得一愣楞的。嘿嘿,其实,我们几个根本没看见过。”

  话音落下,立刻引发了一阵哄笑。赵怀旭、李文达、周啸风,还有那个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苏慎行,脸上都露出了一缕难以掩饰的自豪。很显然,类似的拿天朝上邦风物忽悠蛮夷头领的事情,大伙恐怕都没少做过。

  笑过之后,王洵跟大伙的关系拉得更近,想了想,开头提议:“要说逛,京城里边最值得一看的,自然是朱雀门到玄武门之间这一带。几位哥哥若是有机会轮值!”

  “已经都逛过了!”周啸风坦诚相告,“不瞒兄弟你说,回京师的第一个月,我们就轮班去皇宫附近当了一回值。除了不该进去的地方,其他差不多都偷着看了!”

  “嘿嘿嘿嘿!”众人心照不宣的憨笑。朱雀门到玄武门之间是皇城和皇帝陛下居住的太极宫所在,来到京师向皇上献俘,如果不找机会看一眼皇宫是什么样,这趟京师就等于没来。

  “第二值得一看的地方,恐怕就是曲江池了。不过现在刚刚开春,柳树还没长叶子呢,去了也没什么风景可看!”跟着大伙笑了一会儿,王洵再次提议。

  “没意思!”赵怀旭第一个出言反对,“即便是有春暖花开可看,也没什么意思。风景这东西,越是人迹罕至所在,越是亮眼。如果过分雕琢的话,反而失去了本来韵味!”

  周啸风微微一笑,偷偷向周围人使眼色,“是啊,咱们西出玉门之后,一抬眼,黄沙万里,风的痕迹毫不掩饰地留在沙子表面上。那才叫一个壮丽。还有碎叶热海,猛然间从万里黄沙中冒出来,同样是一眼望不到边。里边的水就像井水一样干净,鱼在哪地方游,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没错,曲江跟咱热海比,也的确是个小池子罢了!”另外一个安西镇的高级军官李文达心领神会,笑着帮腔。

  “还有沙漠里的胡杨树,一根根就像铁打的般,沿着丝绸古道两侧,从玉门一直长到吐火罗!”提起西域,一众安西将领的话头就收不住,“三千年生,三千死,三千年而不倒!”

  “那才是男儿们该待的地方!”

  “这长安城的繁华,哪个不是靠咱们这些人用刀子打出来的!”

  大漠、巨湖、孤城、日落、一棵棵剑指苍天的胡杨树,还有沿着丝绸古道纵马扬鞭的大唐男儿,这风景,光是想想,已经令王洵心里一片沸腾了。然而作为一个长安人,他不能任由几个军中将领把自己从小长大的地方给贬得一文不值。想了想,再度提出一个建议,“那就去看看白马寺吧。当年玄奘高僧翻译经文的地方,香火一直鼎盛得很。还有胜业坊,很多前来赶考的读书人都在那边扎堆儿。再不就去北里,也就是平康里,从下午到深夜都有好玩的东西,即便宵禁之后也不停歇。再不,就去东市,里边有个斗鸡场,小弟是股东之一。几位哥哥去了,保证可以玩得痛快!”

  “不去!”“去过了”“没意思!”众军官们纷纷摇头,对王洵认为最拿得出手的那些东西,丝毫不感兴趣。猛然间,心中有灵光一闪,王洵想起了有人跟自己说过的一句话,‘大唐之盛,不仅仅在于兵戈之威,其文教之兴,也是周围所有蛮夷骑着汗血宝马都赶不上的。’用力一拍自己大腿,高声道,有了,“我想起几个去处,保证让几位哥哥去了后这辈子都不后悔。”

  “说来听听!”众人闻声抬头,半信半疑地看着他。

  王洵的傲气一下子就被激了起来,手按桌沿,长身站起,“几位哥哥莫非没听说过长安城里边有‘大小四绝’么?这八个人我不敢说都想办法让你们见到,可是去他们的场子里转转,或者是邀请其中一两个举杯小酌,应该还是力所能及的!”

  “当真?”这下,几个军官的确被镇住了,抬起头,眼里充满了难以置信。

  “绝无虚言!”抬头看看天边喷薄而出的春日,王洵年青的脸上刹那间充满了自信与骄傲。“不过,你们得给我一点时间去安排,那些人性子都傲得很,不是,不是”

  谢飞烟的箜篌,胡阿蛮的腰肢,都不难见到,只要你荷包足够的鼓。其他,大四绝里边的李白还欠了雷万春一首诗,打着雷万春的名义去请他,并且把高适和岑参一起叫上,估计李白不会拒绝。而小四绝中,自己肯定能请到的,就是白荇芷,通过她去找公孙大娘

  想到白荇芷,王洵笑容禁不住僵了一下。忽然发现,自己入军营之前,诸多事情一件比一件逼得紧,居然忘记了告知对方。而在军营里边这四个月,更是每天忙得连打呼噜的时间都没有,所以竟然没有写只言片语给她。

  这也太对不住人了!他心里忍不住涌起了一股愧疚之感。旋即,这股子愧疚便被惊诧所取代。当初,自己可是一天不见她,就几乎魂不守舍的。怎么这四个多月里,很少想起她的笑容来?

  “怎么了?牛皮吹大了吧,哈哈!”周啸风一直就没个正形,耸了耸肩膀,笑着数落。

  “您还怕我说话不算数?”王洵迅速收回不知道飞到哪里的心神,笑着回应。“我刚才不过是在盘算于哪里请客,才能安排下这么多人。你们放心好了,如果我请不到大小四绝中任何一个人,放假回来,你们找碴打我军棍好了。反正周大哥天天盯着,总不愁找到机会!”

  “小子,你周大哥有那么不堪么?”周啸风笑着摇头。终是不敢相信王洵有那么大的颜面,能请到大小四绝中的任何一位与自己共饮。

  王洵笑了笑,也不多说,只等着届时给众人一个惊喜。约好三日后正午在城里的临风楼聚会,他便跟大伙告了辞,收拾好行装向军营外走。

  这顿早饭吃得实在有些耗时,眼看着日头就爬到树梢之上了。一边走着,王洵一边设想回到家后的情景。云姨见到自己这般模样,想必眼里会涌过一丝欣慰吧。小丫头紫萝呢,不知道她这些天瘦了没有?还有白荇芷,这多天没去捧她的场,也没派人送个信去,想必她会很着恼吧?万一她真的生气了,哄起来可是不容易。是给她再买个簪儿,还是抓紧时间把买下来的那个院子指给她看

  正想着,耳畔突然传来一声熟悉的呼喊,带着一丝颤抖,带着几分幽怨,“二郎,是二郎么?你终于肯出来了!”

  “白姐姐?”王洵狐疑地抬起头。恰看见白荇芷带着小婢女萍儿,袅袅婷婷地站在军营门口的一棵柳树下。

  春天又来了,几对燕子呢喃着从空中掠过,带起一片云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