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枫轩 > 小说 > 镜子里的陌生人

第一章

一九一九年,密歇根州的底特律是世界最成功的工业城市之一。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结束。底特律在协约国的胜利中,起了重要的作用。这里曾给协约国提供了坦克、卡车和飞机。现在,德国纳粹分子的威胁已悄悄逼近。汽车制造厂又可以把它们的产能用于改进汽车的生产上了。不久,工厂制造、组装汽车的日产量已高达四千辆(包括运输出厂),于是,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没技术的劳工,从世界各地在向这里云集,都想在汽车行业里寻找工作。意大利人、爱尔兰人、德国人――他们像潮水一般地涌来。

在新来的这些人中,有保尔・坦普拉豪斯和他的新娘弗莉达。保尔原在慕尼黑的一家屠宰场里学过徒。他与弗莉达结婚时,得到了一笔陪嫁。他们带着这笔陪嫁移民到纽约,开了一家肉铺。肉铺开张不久就赔了钱。于是他们又迁居到圣路易斯、波士顿,最后才想到底特律。在来到底特律之前,每到一个地方,他们就亏一大笔钱。

在商业繁荣的日子里,人们生活日趋富足,意味着肉类的需求量也在增加。但是保尔・坦普拉豪斯经营的肉铺,还总是在赔钱。保尔算是个屠宰能手,但他却毫无经营能力可言。实际上他最大的兴趣是写诗,对写诗的热衷远远甚于赚钱。他可以一连好几个小时地构思他那些诗的韵律呀,意境呀,还会把那些“成果”写在纸上,投给报刊或杂志。但没有人来理睬他。在保尔看来,金钱并不重要,谁都可以欠他的钱。于是这样的一句话很快就传开了:“如果你没有钱,还想吃肉,吃新鲜的肉,那你就去找保尔・坦普拉豪斯去好了。”

保尔的妻子弗莉达,是个模样很丑的姑娘。在保尔遇上她并向她求婚――或者更确切地说,保尔向她父亲提出要娶她之前,她可丝毫没有与男子们打交道的经验。弗莉达曾请求她的父亲让她接受保尔的求婚。而这位老人一点也用不着她去催促,因为他非常担心到他晚年时,弗莉达仍嫁不出去。为此他甚至愿出一笔数字可观的陪嫁,以便让弗莉达和她的丈夫离开德国前往新大陆。

弗莉达第一次见到她的丈夫时,便羞答答地爱上了他。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有见过一位诗人。保尔有点知识分子的味道,长得很瘦,一双无神的近视眼,还有点秃顶。在他们交往了几个月之后,弗莉达相信,这位漂亮的年轻人已真正属于她了。关于她自己的外表,她心里很清楚。她的体型过于臃肿,像一只生的大马铃薯。她五官中最好的要算那双炯炯有神的蓝眼睛,那双眼睛碧蓝碧蓝的,像龙胆一样。至于面孔的其他部分就都像是别人的了:鼻子像她的祖父,又大又圆,额头像她的叔叔,长得很高而倾斜,下巴像她的父亲,四四方方的,好像总是冷着脸子似的。看起来,上帝好像故意和她开了个玩笑,赐给她这一副尊容与身段。实际上,弗莉达的内心非常善良而又纯洁。当然,人们只能看到她那令人难以接受的外表。只有保尔例外,保尔是她的。不过,弗莉达也许从来没有想过,她之所以吸引保尔,在于她的那笔嫁妆。保尔的观点是:哪怕给他一副血淋淋的牛排骨或给他一个大猪头,只要有这笔嫁妆,他只当视而不见就完了。保尔总梦想自己能做笔买卖,赚够了钱,然后一心一意地写他所喜爱的诗歌。

弗莉达和保尔到萨尔兹堡郊外的一家小旅馆去度他们的蜜月,这是一座美丽的古堡,座落在秀丽的湖边,周围全是树林和草坪。弗莉达对蜜月之夜的这一幕,心里早已盘算了百八十遍了。她想,保尔将会把门扣上,拥抱着她。在为她脱去衣服时,嘴里会喃喃地说些甜蜜的话。他的嘴会来亲她的嘴,然后移向她那赤裸裸的身体。就像她偷偷地读过的那些小绿书中所描写的那样。保尔还会把她抱到床上(如果他与她并行到床前,可能更安全一些),亲切地把她放下,然后说,“亲爱的弗莉达,我爱你的身子,你不像那些干瘪的小姑娘,你是一个真正的女人。”

实际上,她完全错了。

在他们蜜月之后不久,弗莉达就开始用一种比较现实的眼光来看待保尔了。弗莉达是在日耳曼贤妻良母式的传统习俗中长大的,因此,她可以毫无条件地服从她的丈夫。但是,她一点也不傻。保尔在生活中只对他的诗感兴趣,而且弗莉达开始体会到,他的那些诗并不怎么样。当然对此她无可奈何。但她明显地感觉出,保尔在她所能想到的任何一个方面,都做得很不理想。保尔事事犹豫不决;而弗莉达却坚定果断。保尔做买卖很不明智;弗莉达却聪明干练。一开始,弗莉达还只是坐在旁边,默默地忍受着。但这位一家之主由于心肠太软,简直把她的那份上等的陪嫁都快糟蹋光了。于是在他们迁居底特律时,弗莉达再也无法忍受了。一天,她冲进她丈夫所开的肉铺,把现金账目接了过来。她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挂上一块“概不赊欠”的牌子。这下可把她的丈夫给吓傻了。但这只不过是个开头。继之弗莉达把肉价稍稍提高了一些,开始做广告,向邻近的地区散发小册子。买卖一夜之间就扩大了。从那时起,做出重大决定的是弗莉达,保尔只能照章办事。弗莉达由于频频失意变得专横起来了。不过,她发现,她很有一种处理事物和驾驭人的能力,并且具备足够的意志力。于是弗莉达便做出了一系列的决定,诸如,他们应当怎样投资,应当住在什么地方,应当什么时候度假。然后决定他们应该什么时候有个小孩儿。

一天晚上,她向保尔正式宣布了她的最后一项决定,并让他按计划去办,直到这个可怜的人几乎晕过去为止。

在他们开始这样做的三个月之后,弗莉达告诉保尔,他可以休息一下了,她怀孕了。保尔想要一个小姑娘;而弗莉达则想要个小男孩。结果,婴儿是个男孩,这没有使他们的任何一个朋友感到惊讶。

在弗莉达的坚持下,婴儿是请一位接生婆在家里接生的。一切顺利,婴儿平安地呱呱落地了。但这时,站在床四周围的所有人,却都大吃一惊。新生婴儿的各个方面都很正常,唯独**与一般人不同。婴儿的**特别大,像是一个膨胀了的特大型附肢似的,待在天真婴儿的两条大腿之间。

他的父亲生来可不是这样,弗莉达十分骄傲地这样想。

她给孩子起名叫托比阿斯,是按照住在附近的一位市政长官的名字命名的。

保尔告诉弗莉达,他将负责起孩子的教育工作。不管怎样,把孩子养大是父亲的职责。

弗莉达听着,笑了一笑。她很少让保尔接近孩子,把孩子养大的,是弗莉达。她用条顿族的拳头管教孩子,丝毫不考虑温柔的母爱方式。托比长到五岁,成了细高个儿。那副冷脸子,那双明亮的龙胆色的蓝眼睛,酷似他的母亲。托尔很崇拜他的母亲,一切都听凭她的意旨。他很愿意让他妈妈把他抱起来,抱在她那又粗又软的大腿上,好让他把头深深地扎在她的怀里。但是,弗莉达可没有工夫干这些事,她在为这个家庭的生活而忙碌。她很爱小托比,她下决心绝不让他长大后像他父亲那样软弱无能,不论托比做什么,弗莉达都要求他做得十全十美。托比开始上学了,她监督他的家庭作业,如果有的作业他不会做,她就鼓励他:“来,孩子,好好干!”她会站在他跟前,直到他解决了这个问题。弗莉达越是对孩子要求严格,孩子就越是爱弗莉达。如果托比办了什么事使她不高兴,那他就会很害怕。她的责罚很及时,而表扬则来得较慢。但她感到这完全是为了托比好。从最初把孩子抱在怀里时起,弗莉达就意识到,总有一天这个孩子会成为一位著名的要人的。尽管她并不知道怎样成为或什么时候能成为。但她知道一定会这样,就像上帝在她身边小声告诉了她似的。在她的儿子年纪尚小,听不明白她所说的意思时,弗莉达就告诉他,他是个了不起的人,而且不停地这样对他说。因此,托比长大后,就知道他一定会出名。虽然并不知道怎样出名和为什么出名。但他知道,他的母亲是从来不会错的。

当他坐在那间大厨房里做他的作业,他的母亲站在那个老式大火炉旁炒菜的时候,托比感到这是他最幸福的时刻了。母亲会烧出喷香的浓黑豆汤,汤里有整根的猪、牛肉合制的香肠,还会烤出周围有酥松的棕色花边的马铃薯饼。有时她还会站在厨房中间那张切菜的案子旁边,用她那双粗大有力的手和面,然后在面团上撒一些细粉,魔术般地把面团做成令人馋涎欲滴的梅子饼或林檎饼。托比常常走到他母亲身旁,双手搂住她那硕大的身躯,他的脸只能及到她的腰部。在厨房的气味中总能闻到她身上那种女人所特有的刺鼻的麝香味,这时一种自发的性感会搅乱他的心。每当这个时刻,托比就会十分高兴地依偎在她的身上。在他一生的其余时间里,只要闻到奶油炒新鲜菜果的气味,他总会回想起他母亲那生动的形影。

在托比十二岁时,有一天下午,隔壁一位饶舌的女人杜尔金太太,来拜访他们。杜尔金太太长了一张瘦马脸,黑色的眼睛咄咄逼人,一张嘴从来不停地说。这位邻居走了之后,托比模仿起她的动作,这使他的母亲大笑不止。在托比看来,他似乎第一次听见他母亲的大笑声。从那以后,托比总是设法使他的母亲愉快。他模仿来肉铺买肉的顾客以及一些老师和同学的怪样子,于是他的母亲就会大笑。

托比终于找到了一个办法,赢得了他母亲的赞许。

他争取演一出学校戏,叫《不欠账的大卫》。大家让托比扮演主角。首演的那天晚上,他的母亲坐在前排座位上,为她儿子的成功演出叫好,就在这个时刻,弗莉达知道上帝的许诺将怎样成为现实了。

这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初期。大萧条刚刚开始。全国的影剧院千方百计招徕顾客。为了使剧场、影院的空座位坐满观众,他们开设音乐餐厅,开设叠纸牌和排五点的夜间赌场,并举办舞会,舞会上人们可以随着乐队的伴奏而歌唱。

有时候,他们还举办业余比赛。弗莉达仔细阅读报纸上有关戏剧的栏目,了解竞赛究竟在什么地方举行。然后,她就会领着托比前往那里。她坐在观众席上,观看托比如何模仿艾尔・约尔森、詹姆斯・卡格尼以及艾迪・坎托尔等人,并且大声嚷嚷着:“我的天哪!多么有才干的孩子!”托比几乎每次都赢得头奖。

他已长高了一点,但仍然很瘦。他是一个诚恳、正直的孩子,天真无邪的脸上,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每个人只要一看到他,立刻就会想到“纯真”二字。人们看到托比,就想用双手拥抱一下他,保护他不受生活中的折磨。他们喜欢他。当他在舞台上表演时,他们拼命为他叫好。托比第一次明白,命中注定他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了,他要成为一位明星。这首先是为了他的母亲,其次才是为了上帝。

托比的性本能,在他十五岁时开始萌发了。他会在洗澡间里**,在洗澡间里他可以放心地干这事。但是,那还不够,他决定,他得找一个姑娘。

一天晚上,托比一个同班同学的已婚姐姐,在托比去给他母亲办事时,用车子把托比送回家。这个女子叫克拉拉・康诺尔斯。她是一个美丽的白肤金发碧眼的女子,胸脯很高。托比在她身上初次体验到了性的愉快。

托比的同班同学中,有的是足球运动员,有的长得比他好看,有的很有钱――但是他们交女友都不成功。唯独托比成功。他是那些姑娘们所见到的人中最有趣、最聪明的男人。姑娘们望着他那张天真的面孔和那双渴望的眼睛,就压根说不出一个“不”字。

托比十八岁上高中的时候,有一天他被叫到校长办公室。托比的母亲也在那里,脸上带着一副冷冷的表情。屋里还有一个哭哭啼啼的十六岁的信天主教的小姑娘,名叫艾林・海尼甘。还有这个姑娘的父亲,一位身穿制服的警官。托比刚一走进屋,就明白他惹了大麻烦。

“我直截了当地告诉你吧,托比,”校长说,“艾林怀孕了,她说,你是她的孩子的父亲。你同她发生关系了吗?”

托比的嘴巴突然干涩了。他能想到的只是艾林当时曾多么兴奋,多么贪欢,而现在却成了这副模样。

“回答校长吧,你这个小狗娘养的!”艾林的父亲咆哮着说,“你碰过我的女儿吗?”

托比偷偷地看了他母亲一眼。她坐在那里亲眼看着他名誉扫地,这是他最感狼狈的事。是他丢了他母亲的脸,使她受辱。她将会因为他的过失而遭人憎恨。托比下定决心:如果上帝能制造奇迹,帮助他度过这一难关,那么他发誓,今生这一辈子再也不碰其他女孩子了。他将径直去找外科医生做阉割术,以便对**一事压根儿就不想了,而且……

“托比……”他妈妈说道,声音严肃而又冷酷,“你和这个女孩子睡觉了吗?”

托比忍气吞声,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嘟囔着说:“睡了,妈妈。”

“那么,你要和她结婚。”她声音中还有一种不容争辩的口气。她看了看那个正在哭泣、眼睛都哭肿了的女孩子。“你是这样想的吗?”

“是的,”艾林哭喊着说,“我爱托比。”她转向托比:“他们非让我说不可。我不愿意把你的名字告诉他们。”

女孩的父亲、那位警官当着屋里的人宣称:“我的女儿只有十六岁,按照法律这是**。可以把他送进监狱,让他一辈子待在监狱里。可是,如果他要和我的女儿结婚的话……”

大家都瞧着托比。他又吞吞吐吐地说:“是的,先生。我――我很抱歉,出了这事。”

在同他妈妈乘车回家的时候,谁也没有讲话。托比坐在他妈妈旁边,心里很难过,他知道他是多么使她伤心。现在,他不得不去找个工作养活艾林和那个小孩。说不定他得去肉铺干活儿了。现在他的一切梦想,对未来的一切计划,只好置之脑后了。

当他们到家的时候,他母亲对他说:“到楼上来。”

托比随母亲上了楼,硬着头皮准备挨训。然而他看见他母亲取出了一个小箱子,开始打点他的衣物。他看了看他母亲,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您干什么呀,妈妈?”

“我?我没干什么。你干的事。你必须马上离开这里。”

她停下来不说了。然后她面对着他说:“你以为我会让你为了那个一文不值的女孩子糟蹋了你的一生吗?你承认你和她睡了觉,而她马上就要生孩子了。这证明了两件事――第一,你是通人情的;第二,她纯粹是个傻瓜!噢,不――谁也不能设圈套让我的儿子结婚。上帝要你成为大人物,托比。你到纽约去吧!当你成为著名的明星的时候,你再来接我。”

他眨眨眼,忍住了泪水,扑向她的怀里。她把他搂在她那宽阔的怀里。托比突然产生了一种失落感。当他想到要离开他的妈妈时,感到非常害怕。但是,在他的内心里同时又涌起一种希望,一种激励,为即将步入新的生活而兴奋不已。他将从事表演行业。他一定要成为一个明星,一定要出人头地。

他母亲是这样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