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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西顾(四)

  程名振被表妹大胆的动作吓了一跳,赶紧向后撤手。那片湿漉漉的脸颊他做梦中无数次捧起过,现实中,最后一次接触却是发生在八岁之前。

  手腕上传来的力量大得出乎意料,小杏花的紧紧地抓着他的手腕,指节发白,仿佛握着的是根救命的稻草。“七当家让我一辈子伺候你!”她一遍又一遍强调,眼中依旧在不停的淌泪,呼出来的气流却热得发烫。

  七当家杜鹃的原话是:“如果你不陪他睡睡一次,他一辈子都不会甘心。我成全你们,但你自己最好记得自己的地位!”这话的前面部分太羞人,她没法如实重复给程名振听。记忆中,从来没有任何女人像七当家说话一样糙。但此刻回想起来,那些糙话却如同火焰,烧得她迷迷糊糊忘记身在何处。

  “七当家让你来给我侍寝?”程名振愈发吃惊,一时竟无力将自己的手抽回。他知道杜鹃胆大泼辣,却没想到杜七当家做事惊世骇俗如斯。还没等想明白是哪个混蛋教导杜鹃这样做,小杏花的身体却顺着他回撤胳膊的力量跟过来,烈焰般的红唇紧紧地堵在了他的嘴上。

  轰!仿佛无数个太阳在眼前爆炸,程名振本能地闭上了眼睛。炙热的火焰顺着嘴唇流过喉咙,流过脖颈,流过胃肠,一直流进灵魂的深处。他觉得自己被点燃了,身体变得僵硬,练过武的手脚也不听使唤。完全凭着本能拢紧双臂,将温香软玉抱了个满怀。理智中,却涌起一丝低低的呐喊……

  这个时候,理智总是兵败如山倒。很快,两个人便滚在了一起。屋子中的蜡烛在跳,跳跃的烛火却远不及人内心深处的烈焰。那是我的,本来就是我的。无数理由在冥冥中重叠,仿佛来自远古荒野的号角。偶尔轻轻一声呻吟,无法停止惊涛骇浪,只能令号角愈发狂野。

  小杏花的身体刚刚洗过,还带着淡淡的香皂角味儿。她的身体很软,牢牢地贴过来,热得人无法呼吸。双臂无师自通地松开,程名振伸手去解那些碍事的衣服。小杏花含着泪笑了笑,用手在自己身侧轻扯,将那些羁绊彻底松开。

  当两个人彻底相对时,程名振依旧恍恍惚惚。接下来该做些什么,他发觉自己好像不是很清楚。只觉得身体某个部位硬得厉害,也烫的厉害。“杏花——”他听见自己喉咙里发出颤抖的声音,根本不是平素那个淡定自若的自己。然后听到小杏花轻吟般的回应,手又被慢慢拉过去,贴在人间最柔软的所在。

  “我想要你!”他突然楞头楞脑的喊了一句,也不管外边是否有人偷听。回答他的是一身低吟和急促的喘息。对面吹过来的风带着火星,将身体内已经爆燃得火焰越吹越旺。什么道德、理智,什么男女大妨,统统闪远边上去吧。她是我的,本来就是我的。任何人不能抢走!

  小杏花微闭着眼睛,欲拒还迎。曾经在生命的某一段时间,她似乎期待着这一刻。等待的过程是如此漫长,以至于整个人都在旅途中迷失。手臂勾住程名振的脖颈,她将然绕着的双唇也压在自己胸口。双腿像藤条一样盘上去,紧紧箍住大树的腰。那棵本应属于她的大树好结实,皮肤粗糙得如同被沙硕打磨过。不对,那不是沙硕,而是伤口,刚刚愈合还没来得及结痂的伤口。

  猛然,两个人的动作都顿了顿。程名振背上吃痛,身体中翻滚的火焰骤然变冷,然后“轰”地一声炸开,顺着一个出口喷涌而出。

  屋子内瞬间恢复了宁静。北风在外边吹过树梢,发出低沉的呜咽。烛火“突突突突”还在跳,灯芯仅仅多烧出来小小的一段儿。热浪和熏风都消失了,躁动的灵魂又回到了他身体内。眼睛除了烛光之外,他第一个能看见的便是一滩污渍,染在小杏花的身体上,而不是该去的地方。

  她还是没有属于他。在最最关键的时刻,某种青涩传进心底,触动了隐藏的伤痛。如果她不碰,他宁愿将伤痛永远忘记,这辈子都不去想起。

  然而,伤痕还是在的。并不是用心隐藏就能藏得起来。就像身体里熄灭的火焰,并不是想点燃就能重新点燃。失望也罢,懊恼也好,已经发生的结果都不会再改变。

  “小九哥!”朱杏花被程名振脸上的表情吓了一跳,压低声音,以自己所知道的最温柔语调呼唤。

  “嗯!”程名振轻轻回应。目光依次扫过雪白的胸口,晶莹的胴体,然后苦笑了一下,伸手从床边的脸盆架上取下缣布,轻轻擦去小杏花身体上的污渍。

  “没,不怕。没事的。”唯恐程名振尴尬。小杏花笑着抢过缣布,让沾过水的布面拂过小腹。水有点冷,擦在滚烫的身体上,立刻让身体冒出了许多小鸡皮疙瘩。那些小鸡皮疙瘩和它们上边的水渍再度吸引了程名振的目光,让他呆呆的看,片刻不曾将眼睛稍移。

  “我都说没事的了!小九哥!”小杏花被看得有些害羞,丢下缣布,伸手去捡拾落在塌边的肚兜。那是一片粉红色的丝绸所做,上面绣着两个好看的鸳鸯。她把肚兜的丝绊向脊背后绕去,熟练的打了个结,然后又看了一眼程名振,笑了笑,跪坐正身体。

  她看到程名振的胸口肌肉虬结,如岩石一样坚硬。然后看到程名振的皮肤上一道道醒目的伤疤,纵横交错,像婴儿的嘴唇一样从肌肤表面翻开来。还有一些她刚才触摸到的棒伤,被程名振小心翼翼地挡在背后。自以为藏得很好,却不知有些伤痕根本无需用眼睛,也清晰可见。

  “那是你绣的鸳鸯?”程名振仿佛没察觉到小杏花在看自己,只管喃喃发问。

  “嗯!”小杏花楞了一下,轻轻点头。

  “你现在手艺比原来好多了!”程名振的声音宛若从北风中飘来,不带半分人间烟火。他记得上次跟表妹分别时,对方也曾做了一件衣服给自己。宽窄大小无一处合身,刚套上,便被硬生生撑裂开了。

  “小九哥如果喜欢,我以后还可以绣。很简单的,一天时间就能绣好!”小杏花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慌乱,垂下眼睛回答。抬起头后,她的脸上又写满了妩媚。不再穿衣服,而是俯身向下,用嘴唇轻轻亲吻程名振的身体。

  依旧是原来那双红唇,却再也点不燃同样的烈焰。程名振直挺挺地躺着,任小杏花随意施为。他知道自己没有任何毛病,血液却一点一点发凉,身体也渐渐麻木得像棺材板。终于,在红唇的温润之外,他又感觉到了一些旁的东西,热热的,湿湿的,顺着胸口边缘向下流淌。

  “不要!”程名振知道那是眼泪。抬起手,用满是茧子的手指抚摩她的脸。她的脸很柔嫩,而他的手指则粗得像磨刀石。这样的安慰显然不起任何作用,更多的泪水顺着他的手指边缘滚下来,淌过手臂,烫得他的胸口又开始发痛。

  “很快就好!”唯恐程名振生气,小杏花努力笑了笑,试图继续低头去唤醒对方心中的激情。程名振却用满是老茧的手捧住了她的脸,看着她的眼睛,低声问道,“你很喜欢他?”

  此时绝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最佳时机,偏偏她无法逃避。先用力摇头,紧跟着,泪水如洪流般从眼睛中滚落出来。

  “你想求我放了他,是不是?”程名振觉得自己的心向下沉,坠得所有肋骨都隐隐作痛。他期待着一个否定的答案,哪怕是再次摇头也好。得到了除了更多的泪水外,还有一声低低的哽咽。

  “小九哥,我!”小杏花如同受了委屈的孩子般噎涕起来,双手抱在程名振的双手外,死死不肯松开。“你别生气,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啊,我!”

  原来你还是什么都不知道!程名振的眼神猛然一凛,旋即又充满了嘲弄。“我救不了他。也不会救他。你死了这条心吧。明天晚上,我送舅舅、妗子和你走!”

  说罢,他甩开对方的手,起身穿衣。

  “小九哥!”哽咽声终于变成了嚎啕。小杏花扑过来,紧紧抱住他的脊背。泪水淋在还刚刚愈合的伤口上,刀扎一般地疼。

  “我不会救他,我凭什么救他!他害我的时候,你可求过他放我一条生路?”被伤口刺激得头晕脑涨,程名振光着身体跳到地上。一边利落地给自己套衣服,一边恶狠狠地诅咒。“既然他现在落到我手里,所有施加在我身上的,我少不得要一一奉还。你跟着看好了,半分也不会少!”

  没想到事情会突然变化到这种地步。小杏花坐在床上,以泪洗面。不能怪程名振心狠,巧儿事后曾经亲口告诉过她,周家当初是如何对付程名振。可,可他毕竟是她的丈夫,虽然总是做一些卑鄙龌龊的勾当,面对她时,却很少板起过脸来。

  程名振的脚步声越去越远,终于被窗外的北风所掩盖。小杏花知道一切都被自己搞砸了,自己又做错了,从那个稀里糊涂扯破了衣服的夜晚开始,自己就没有一件事情做对过。没能给周郎求到情,又失去了表哥的欢心。将来还要对着一个凶神恶煞的七当家,看着她终日跟表哥卿卿我我……

  正在自怨自艾间,猛然又听到屋门被轻轻推开。程名振举着一支火把,怒气冲冲地走了进来。

  “穿好衣服,我今夜就送你走!”他低声喝令,语气冰冷,面目狰狞。

  酒徒注:记得去年某个时候和几个hotsk的作者聊天,说如何写一种纠结的感情。年龄较长的陈十三便推出一段文字。事情变化得快,当时一起聊天的作者,不知道都去哪里谋生了。但当时的文字,却给酒徒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去哪?”朱杏花被寒气冲得直打哆嗦,抹着泪眼询问。

  “去你该去的地方!”程名振不耐烦地摆手,“别啰嗦,赶紧穿衣服。如果吵醒了我娘,仔细你的皮!”

  记忆中,表哥从来没这样对自己凶过。小杏花吓得噤若寒蝉,哆哆嗦嗦地捡起衣服向身上套。她已经不敢再哭了,唯恐让表哥心情再烦。虽然表哥从小心肠就好,但他毕竟是巨鹿泽中的九当家。

  “不想冻死,就把这件大衣也披上!”眼看着小杏花将浑身上下收拾利索,程名振抓起一件大号的皮裘,重重地丢进对方怀里。“还有地上的那把短刀,自己藏在袖口。将来遇上歹人,能打就打,打不过就自己抹脖子用!”

  虽然说得恶声恶气,其中的善意,却是不用仔细分辨,也能察觉得出来。小杏花抽了抽鼻子,俯身捡起短刀,依照程名振的吩咐藏进皮裘衣袖。这件不知道从谁家抄来的皮裘远比她平素穿的衣服尺寸大,整个人包进去,活像庙会上卖的木偶娃娃。两个人却谁也没心思笑,一前一后轻手轻脚出了门,走近睡梦中的街道。

  街道上,早已经准备好了一辆带棚的马车。程名振用目光示意小杏花坐进车棚中,自己坐在了赶车人的位置上。夜风很冷,吹在人身上直刺骨头。“够娘养的!”他喃喃地骂了一句脏话,甩动鞭子,驱赶牲口快速前行。

  成贤街,夫子庙,市署衙门,车轮滚滚,沿途巡夜的喽啰纷纷侧目。看到灯笼光芒照耀下九当家那铁青的脸,纷纷将头侧开,加倍小心地执起勤来。这个新来的九当家不好惹,弟兄们谁都知道。张家军现在的很多规矩,都是他怂恿大当家建立的。违背的人无论出于有意还是无意,该挨鞭子的挨鞭子,该饿饭的饿饭,四当家执行起来毫不容情。

  到了城门口,王二毛赶着另外一辆马车从背后追了上来。“大半夜的,你瞎折腾个啥?”被寒风吹得直流鼻涕,他非常不满地追问。“早晚不是一个死么,你亲手做,和别人做,有什么分别!”

  “小九哥要杀我?”第一辆马车内的朱杏花被吓得一哆嗦,本能地去抓藏在衣袖里的短刀。刀柄还没完全被她的体温给捂暖,硬硬的,凉凉的,给人增添了不少信心。“如果小九哥要杀我,就不会给我刀了!”她苦笑着擦去眼角的泪,继续胡思乱想。

  “别多问,人带来了么?”程名振硬梆梆的话从车子外传来,再次令她惶惶不安。

  “带来了。这小子还想跟我耍横儿。被我在脑袋后敲了一棒子,直接打晕了。好在没让周家那小娘们儿看到!”王二毛傻呵呵地笑着,声音听起来让人头皮发麻,“咱们可说定了,我今晚帮了你,你明天就帮我在张大当家那边把她要过来。那小娘皮,老子睡上一回,少活三年都愿意!”

  “不学好吧,你就。明天我就把这话重复给你娘听!”程名振的话终于带上了些人间温暖,却不是针对马车里边。

  “我才不怕呢!我现在是绿林好汉。抢钱、抢粮食、抢女人。他***,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王二毛讪讪笑着,与程名振先后而行。

  小九哥好像带了别的人?朱杏花心中一惊,然后猛然涌起几分期待。但外边的人再不说话,她无法猜到更多东西。

  焦急不安中,他觉察到两辆马车在城门下又停顿了一次,听声音好像是被喽啰们拦住盘问。凭着九当家的威风,喽啰们只是说了几句客套话,连车里边装的是什么都没看便推开了城门。然后程名振和王二毛两个都不再说话,任由渗人的马蹄声“的、的、的、的”敲打着僵硬的泥地。接下来,便是野外的狼嚎和呼啸的风声,传进人的耳朵里,让人脊柱都开始发冷。

  也不知道走了有多久。就在小杏花淌干了眼泪,摇摇晃晃快睡着的时候,车子猛地又来了个急停。然后,她听见程名振低声喊道,“把人给我丢出来,脖子里边塞两把雪!“

  紧跟着,外边传来一阵铁链叮当声。还没等小杏花判断出程名振指得是谁,一声凄厉的惨叫让她彻底没了困意。“啊!”她厉声尖叫,扑下马车,举着手中的短刀冲向地上翻滚的黑影,将其死死地护在身后。

  倒在地上的人是她的丈夫,虽然满头污垢,鼻青脸肿,但那修长的体型和尖细的嗓音,让人一下子就能辨认出来。表哥要当着自己的面杀了丈夫!一瞬间,她明白了程名振的用意。一边四下挥舞刀刃,一边放声大哭。仿佛这样,就能迫使行凶者改变初衷。

  “这婊子还挺有情义?”王二毛大声冷笑,从腰间抽出横刀。如果是他,干脆把两个一并剁了。省得剁一个,留一个,日后招麻烦。

  “把镣铐的钥匙给他,让他自己开!”程名振从背后搬住他的肩膀,低声命令。然后将目光看向疯子般的小杏花,冷冷地说道:“他没受伤,只是脖子后被塞了把雪。你们两个走吧,车里边还有两个包裹,是一些盘缠!平时省着些用,别大手大脚!”

  小杏花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连声尖叫。低下头去,却看到自己的丈夫慢慢蠕动着从雪地上爬起,挺直了腰,缓缓站到了自己身侧。

  “你要放了这对狗男女?”王二毛心里的惊诧一点儿不亚于小杏花,瞪圆了眼睛质问。他深更半夜被程名振从被窝里拉出来,一句怨言都没有。为的就是好朋友能亲手砍下仇人的脑袋。谁料程名振费尽辛苦折腾了一个多时辰,居然是为了救眼前这对狗男女的命!这种以德抱怨的手段让他一时无法理解,也根本不愿意接受。

  “给他钥匙!咱们回城!”程名振的回答很简单。转身急行几步,跳上王二毛赶来的马车,抓起横在车前的车鞭。

  “且慢!”没等王二毛继续出言抗议,周二公子却主动跳了出来。双手向程名振所在之处遥遥抱拳,沉声说道:“敢问你可是程教头?你放了我,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周家在朝廷……”

  “要走就赶紧走。不然说不定我会改变主意!”黑暗中,程名振的身影高得像一座铁塔,声音也如钢铁般坚硬。

  周二公子愕然。本来还想说几句硬气话,也好在妻子面前找回些颜面。猛然看到王二毛那双冒着火的眼睛,叹了口气,再度向程名振拱手。

  “接着!”王二毛憋了满肚子的火气,从腰间解下一串钥匙,重重地摔在周二公子的脸上。“狗男女,我呸!”

  唾罢,紧走几步跳上马车,跟程名振扬长而去。

  “终究是伙土匪!”周二公子从地上将钥匙拾起来,在妻子的帮助下打开镣铐。“我本来念在他良知未泯的份上,想帮一帮他。咱们家在京城里……”

  京城里的亭台楼阁,鲜衣怒马,是妻子平素最爱听的。平素他只要一提起来,对方眼睛就几乎放光。而今天,同样的话却没收到预期的效果。小杏花只是笑了笑,低声催促道,“赶紧走吧。是姑姑命令他放咱们的。表哥那个人脾气差,说不定一会儿就反悔!”

  姑姑?周二公子弄不清小杏花口中的姑姑是谁。猛然想到妻子娘家的姓氏,立刻笑容满脸,“我说他怎么发了善心,原来是奉了母命。咱们走吧,天黑,路上冷。我倒不是怕了他们,只是别害你着了风寒……”

  “嗯!”小杏花低头答应。

  声音出奇地温柔。

  回家路上,北风更猛。豆大的石头子被风卷起来砸在人身上、脸上,砸得人痛不欲生。王二毛坐在车厢里,懒得理睬赶车的程名振。却又被外边的风声吵得好不烦闷,用脚踹了几下车厢前板,大声质问道:“你今天是不是吃错药了?!还是在监狱里被人给打傻了?人都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

  “小杏花是我表妹!”程名振吸了吸冻出来的清鼻涕,闷声闷气地回应。通往馆陶县的官道上除了他们这辆马车外,再无其他活物。黑漆漆的夜色浓得像墨汁,在那一团黑暗的深处,却仿佛藏着什么妖魔鬼怪。不停地诱惑人走过去看看,不停地在风中低语。

  “那你顶多放了她。也没连姓周的一块放的道理?!”王二毛将车厢捶得咚咚之响,“斩草除根,你没听说么?姓周的家大业大,万一他真的从朝庭搬来了救兵……”

  “杏花喜欢他!”愤怒的质问再次被无奈的回应所打段。王二毛楞了一下,拳头上的力道控制失误,砸在车厢上发出“呯”地一声闷响,同时疼得他自己龇牙咧嘴。

  论年龄,他比程名振还要小上几个月,心中对男女之事懵懵懂懂。平素在码头上听比年龄自己大的力棒们闲聊,对非自己亲族的漂亮女人唯一概念就是,“***,等老子有了钱,娶回家去日了!”后来混入县衙门,终日打交道的人又全是李老酒、蒋烨这种人渣败类,对女人的概念便“进化”到“找个机会勾上手,好好日上一番”。再往后。为了给程名振搬救兵,愤而投入巨鹿泽,学到的经验更干脆。“直接推倒,扒了衣服,她还能反出天来…”

  以这种人生阅历解读程名振的作为,当然是怎么看怎么别扭。但隐隐约约,王二毛又觉得好朋友的回答包含着一种自己难以理解的愤懑与忧伤。一时间竟有些发傻,抱着自己红肿的拳头,在车厢中茫然四顾。

  车厢内的装饰很华丽,借着灯笼里透出来的烛光,可以看见厢顶和厢壁表面生动的漆绘。画得是一个高僧当众讲经,感动天地。无数仙女将花瓣自空中抛下来,落英缤纷。只是仙女们穿得都很少,大部分赤脚,露着半截大腿,还有几个胳膊上只挂了一条纱,胸前两团耸起若隐若现。

  “这哪里是讲经啊,分明是天上的和尚开窑子!”思路迅速被墙画吸引了过去,王二毛小声嘀咕。这辆马车是他车行抄没来的。开车行的老高是郭捕头的远亲,平素仗着背后的大靠山,唆使麾下的车夫们在馆陶县街上横冲直撞。城破第二天上午,韩葛生奉命带队抄了这家车马行。上到七十岁的老人下到五岁的孩子,只要是“带把儿”的,全都杀了个干净…….

  车行中的马车,照规矩应该是算作战利品,交到大当家那里统一调配。但这条规矩在张家军里执行得一向不怎么认真。王二毛也就入乡随俗,捡其中最好的留了两辆,一辆送给到了程名振家,给好朋友的娘亲出门时代步。另外一辆则由自己的老娘和三个妹妹使用,套车的马都是最稳健的栗色龙颅驹…….

  先前一直没仔细看。如今看到这么有趣的墙画,自是爱不释手。转念想到这么有意思的马车居然被程名振送给了那对狗男女,一瞬间,王二毛憋在肚子里的火气又从鼻孔中喷射了出来,“那马车是我送你的。你竟然随便送人?***,老子跟你过命的交情,到头来还不如一个婊子!”

  “下次破了别的城池,我再抢一辆更大的给你。”程名振自觉理亏,低声回应。“要不,明天我去二当家那边看看,还有没更好一点儿的。再讨一辆来给你!反正到了巨鹿泽中,马车根本派不上用场!”

  “哪个要你还了!巨鹿泽中不能用,向巨鹿泽中搬家时,还不能用么?”王二毛听自己的意思被好朋友刻意曲解,愈发恼火,又用力踹了两脚前厢板,大声质问,“你还敢去找薛当家要东西,你想着怎么跟四当家解释今晚上的事情吧!他正愁找不到你的短处呢!哼!私放重犯,看你怎么跟大伙交代!”

  话音落下,二人同时吃了一惊。刚才光顾着谋划如何救人(杀人),却把张家军刚刚颁布的军纪给搁在了脑门子后。那掌管军纪的四当家王麻子好像一直看着程名振不顺眼,如今犯到了他手里…….

  车内车外一片寂静。只有北风依旧呼啸,吹得人心里一片冰凉。沉默了片刻,王二毛喃喃地说道:“回去后咱们就说气愤不过,提前将他们两个杀了!反正都不是什么大人物,死就死了,没人会因为两个死囚找你的麻烦!”

  他的话没得到任何回应。车厢外的程名振仿佛吓傻了,木然地挥着鞭子,催促牲口前进。“我给你出主意呢?回去千万别实话实说!”

  “嗯!唉!”程名振轻轻叹了口气。师父说自己做事情太冲动,总是被一念之善或者一念之恶左右。今天晚上这些事情做得!唉,可不就应了师父的评价么?

  为了小杏花而受一些委屈,他不在乎。对方在他童年时代留下了一个清丽的影子,算不得刻骨铭心,但绝不能忍受别人去伤害。但为了姓周的吃军棍,就有些太犯傻了。那是他的仇人啊,即便算不上夺妻之恨,但确确实实曾经想要他的命!

  想到这些,程名振隐隐觉得有点儿后悔。自己怎么这么傻呢?一见到小杏花哭就忘记了军纪!总想着像小时候那样,满足她的要求,看着她破涕为笑!而从严执行军纪的注意,偏偏还是自己给张金称出的。这回,唉!简直是作茧自缚。

  “真受不了你!答应我的事情,千万别再忘了!”王二毛撇撇嘴,大声叮嘱。

  程名振再次很没礼貌地忽略了他的话,竖起耳朵来,眉头皱成了一团。

  “嗨,嗨,吓傻了?我还以为你程小九不知道怕呢!”王二毛气得继续敲车厢,“不算大事儿。只要你不说,我不说……”

  “小声!”程名振轻轻用马鞭向后捅了捅车厢,示意王二毛别制造杂音。夜风中,他隐隐听到了几声马嘶。仿佛被冻僵了般,刚刚响起,便又迅速消失。

  这样狗呲牙的寒冷天气里,绝不会有旅人骑马赶路。猛地刹住了马车,他跳下来,将耳朵贴向冰冷的官道。一瞬间,地面上传来的寒意几乎让他窒息。随即,他听到了更清楚的马蹄击打地面声,“的,的,的的,的的,的的的的……”

  “怎么了?”王二毛也觉察到周围的气氛不对。拉开车厢门,轻轻跳了下来。程名振摆摆手,示意他不要弄出动静。然后蹑手蹑脚地走到车厢旁,抽出腰间横刀,干净利索地将拉车的马从车厢上解了下来,塞到王二毛手里。

  王二毛的眼睛瞬间瞪得滚圆,张开嘴巴就要抗议。程名振迅速堵住他的嘴,俯在他的耳边低声道:“远处来了一伙人,至少有上百匹战马。赶快回去报信,叫张大当家把所有弟兄喊起来,城外野战!”

  “那你呢!”王二毛吓得一哆嗦,沙哑着嗓子问。

  “别废话,我自己想办法脱身!”程名振狠狠瞪了他一眼。“上马,不想死在这里就赶紧走!那马载不动两个人,一旦官军得了手,几万弟兄谁都跑不了!”

  “小九哥!”王二毛眼圈一红,声音立刻变了调。想说一句咱们兄弟同生共死,看看程名振那刚毅的面孔,咬了咬牙,飞身跳上坐骑。

  马蹄声从官道骤然响起,夹在北风中四处飘散。远处隐隐的嘈杂声微微停顿了一下,旋即,变得清楚起来,越靠越近,越靠越近。

  “的的的的!的的的的!”至少是一千匹以上战马一起奔驰,才能发出如此大的动静。混杂在马蹄声之后,还有铁器的撞击声,铠甲的铿锵声。与野地里的风声、狼嚎交织,汇成了一个博大的旋律。

  来的人肯定是官军。只有官军才配得起如此多的战马和铁甲。这些声音程名振听起来是那样的亲切,小时候,每次偷偷地被父亲带进大隋军营里,最羡慕的便是那些骑在战马的威武身影。

  但如今,他却不得不挡在对方的必经之路上。

  “算老子欠你们的!”回头望了望馆陶县所在方向,他用力抹去嘴角的苦涩。敢在如此寒冷的冬夜奔袭馆陶,用兵的人肯定不是王世充那种半桶水。如果不能给张金称充分的时间准备,杜鹃他们将死无葬身之地。

  他钻进车厢里,取出灯笼里边的牛油蜡烛,点燃车厢内的装饰物。高僧、飞天仙女、云中诸佛全都在火焰中跳动起来,一瞬间栩栩如生。隐隐约约梵唱声里,程名振跳下着了火的马车,举着两支车厢顶梁做得火把,跑向北侧路边的草丛。残雪表面上那些干枯的草丛被火把一蹭,立刻开始熊熊燃烧。北风则将火星和浓烟向南吹去,将更多冒出残雪表面的草丛点燃。薄薄的雪层很快便被烤化,雪下更多的杂草冒起了浓烟,慢慢汇成一片火海。

  火海之上,有一个少年骄傲的身影,轻轻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