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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别为了你的面子坑害孩子

  最近看了帖子,帖子的作者〖在始发站上了公共汽车,坐到最后一排。后面,紧跟着上来一对母女。妈妈三十多岁,戴着无框眼镜。她的女儿五六岁,怀里紧抱着一只毛绒玩具。当时车厢里尚有部分空座,可是小女孩瞅瞅那些空座,然后坚定地指指帖子作者,对她妈妈说:“我要坐那里。”

  女人抱歉地冲帖子作者笑笑。她低下头,对小女孩说:“咱们去那边靠窗的位置坐吧。”

  “不,我要坐那里!”小女孩再一次指指帖子的作者。

  任女人如何哄她,那小女孩就是站在那里,不肯随女人去坐。她不去坐,女人也不去,两个人站在狭窄的过道里,任很多人用异样的目光打量她们。〗

  帖子的作者知道小女孩想要的并非是一个座位,而是一种满足。习惯性的满足,有理或者无理要求的满足。或许大多数时候,她的这种满足可以在家里得到,在她妈妈那里得到。可在未来社会她有这个权利吗?

  于是帖子的作者对那个小女孩说:〖“你应该向我要这个座位,而不是你的妈妈。”〗

  〖小女孩似乎没有听到我的话。她看着妈妈,拽着妈妈的手,说:“我要坐那里,我要坐那里。”〗

  帖子作者见状又对小女孩说:〖“那你们过来坐吧。”“可你得和你妈妈挤一挤,或者你妈妈抱着你……”〗

  帖子的作者不想惯着她,可是实在不忍看到女人尴尬的模样。可小女孩仍然说:〖“不,我不要和妈妈一起坐!我要一个人坐!”〗

  孩子的这个要求对她的妈妈来说,已经远非胡搅蛮缠,而是威胁了。

  帖子的作者告诉小女孩:〖她乘公共汽车是免费的,她的妈妈并没有为她花一分钱。既然是免费,公共汽车上就没有给她准备座位。〗如果有人把座位让给她,她也应该把座位让给妈妈,与妈妈一起坐。就算她花了钱,就算她有一个座位,有老人或者孕妇上来,她也应该给他们让座。就象有人把座位让给她一样。因为有些老人、孕妇比她更需要座位。〗

  帖子的作者安稳地坐在位置上,始终没有给小女孩让座。对于这个情节,国人存在许多愚昧的观念,虽然相当多的人会认为这个小女孩的父母对孩子太娇惯了,可是仍会有许多人认为帖子的作者不应该与小女孩一般见识,应该迁就这个孩子。这是中国成年人最愚蠢的观念,生活里绝大多数的成年人遇到这种事,会屈从于这种愚昧,把座位让给孩子。甚至还会有种修养良好的自我满足。

  人不是动物,人类社会有人类的规矩,这就是文明。小女孩早晚会长大,总有一天她会明白一个人的支配权不能随心所欲。公共场所不是自己的家,即便是在自己的家里,也不能不顾家人的感受。

  可是现实生活里,我们有许多成年人,对孩子的爱常常只停留在嘴上,他们满足的只是世人对于他们爱孩子的感觉。至于他们的行为,是否有利于孩子未来的健康成长并不重要。甚至在“世人的感觉”与孩子未来的健康成长之间,往往选择前者。毕竟没有多少孩子把成人后的生活坎坷甚至挫折联想到哪些成年人的误导、纵容。但孩子的许多不良习惯,的确是由于成年人碍于面子的妥协给养成的。

  在孩子的成长中,“拒绝”也是不可或缺的。缺少“拒绝”的教育,孩子就无法形成健康的心理。孩子成年后,遭受拒绝的情形会很多。可是独生子女甚至即将开始的“二胎”在两代长辈多个老人的面前,很少遭受拒绝。

  笔者从事班主任工作时,同所有现在的老师一样,常常遇到学生借钱的事。许多老师碍于情面,一般不会拒绝借钱给学生。可这些学生常常会有不还钱的现象,并且这种现象会迅速传染,学生借老师钱不还的越来越多,并且蔓延到学生之间。而绝大多数老师也往往不会向学生追讨学生借的钱,至多是找个借口不再借钱给学生罢了。一般不还钱的学生不会重复向同一个老师借钱。可是由于占便宜成瘾,就挨个老师借,常常记不住会出现再次向同一个老师借钱的现象。前不久某校有位老师随口向曾经向其借过钱没有还的学生说了句:“你上次借的钱还没还,还借!”。没想到这个学生硬说没有向老师借过钱,是老师污辱其人格,此事闹得沸沸扬扬。家长偏听孩子一面之词,闹到学校非要让那个老师当众给她孩子赔礼道歉。

  此事在业界引起很大反响。一次聚餐,在座的几乎都是老师。大家谈起此事,纷纷谴责学生与家长。笔者说了句都是老师给惯的,一下子惹了众怒。面对当今众多自以为是老九,笔者本不想与之多话。可是看着坐上那些义愤填膺的同僚们笔者忍不住痛斥他们:“你们刚才还说现在不讲理的学生和家长越来越多,你们能改变这些人让他们懂得礼义廉耻吗?能从此不面对学生吧?既然不能,想不遭受这种羞辱就只有改变自己。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要是大家还说不明白,那我就没有什么话说了”。

  见在座的诸位同僚不出声,笔者给他们剖析此事:“你们想想平时你们周围的老师都是如何对待这种现象的?遇到学生借钱,在没有得到家长授权不知道学生诚信度的情况下,碍于怕学生嘲笑自己吝啬,借钱给学生。事后遇到学生不还钱,碍于情面也不讨要。甲老师遇到了,私下里拿定主意不再借钱给学生;乙老师遇到了,也私下里拿定主意不再借钱给学生。久而久之,这岂不把世界观尚未成熟的孩子私欲勾起来!面对学生的这种品德瑕疵与老师的面子,有多少老师选择自己的面子,忽略自己对学生的教育责任?学生这种道德堕落,至少此类老师是始作俑者。说学生这种毛病是老师给惯的,都是口下留德了……”

  那次聚餐最后不欢而散。的确如今的教育形势越来越严峻,可是面对这种局面,绝大部分的业界同僚是报怨,报怨那些无法改变的局面。其实报怨是教师最无能的表现,可是现在谁要是不报怨,就会被同僚们视为异类,常常遭到孤立。无奈许多业界同仁也只好入乡随俗。

  学生借老师钱不还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只是近年来越来越普遍罢了。二十多年前笔者还是位年轻班主任时,就时常遇到这种现象。笔者告诉学生,借钱是平等主体间的自愿行为,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义务。它有两个前提条件,第一,有偿还能力;第二,有良好的信誉;

  学生与老师人格是平等的,可却不是拆借行为的平等主体。老师是成年人,有自己的收入,对自己的钱有支配权。而学生是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经济收入,对父母等监护人的收入也没有支配权。所以学生没有资格向老师借钱。家长与老师可谓平等的拆借主体,如果有家长的授权,学生可以向老师借钱。但这种授权,若非书面明确授权范围与标准,就必须在学生的每次借钱时都必须有家长的明确授权。否则超过一定量,家长有权拒绝偿还未成年人所借的债务。

  按着新合同法,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学生,如果数额不大是可以向老师借钱的,可是倘若不能证明自己的监护人有偿还能力,不能证明自己有良好的信誉,就没有资格向别人借钱,当然也包括不能向老师借钱。即便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是如果有不良信誉记录,你都没有资格向银行贷款。

  老师不经家长明确授权就借钱给学生,哪怕是金额不大也是对学生的极端不负责。容易引发孩子乱花钱恶习,刺激孩子物欲膨胀,轻者导致孩子形成不良习性甚至道德堕落,重则埋下把学生推上犯罪的道路的隐患。

  那么有了家长授权是不是学生就可以随意向老师借钱了。当然不能,借钱给学生不是老师的义务,也不是职业道德的要求。老师都是工薪阶层,经济能力有限,绝大多数老师的收入基本只够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没有多余的钱借给学生(各地重点特权学校的学生钱比老师还多,不需要向老师借钱)。借给张三同学,借不借给李四同学?所以老师拒绝借钱给学生,与职业道德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现实中,尤其是工薪阶层子弟集中的普通校,只要老师开了借钱给学生的口子,家长们就纷纷要孩子向老师借钱。尤其是学校有许多收费是被政府明令禁止的,所以家长授权孩子借了老师的钱,也常有赖账不还的现象。因为,家长知道老师哑巴吃黄连没法公开讨要。否则,泄露了学校收费的事,倒霉的最后还是老师。这种消极对抗,表面上看是占了便宜,可实质上对孩子的成长埋下巨大的隐患,甚至改变孩子的命运。十足的占小便宜吃大亏。只是多年以后的事,家长自欺欺人地视而不见罢了。其实种什么种子长什么果,种下这种“不劳而获”的种子,迟早会开出巧取豪夺的果实来。

  所以笔者严禁学生向任何老师借钱。若特殊情况,有老师愿意借钱给学生,也必须经过班主任老师与家长核证,得到家长的明确授权。并且学生须出据书面借据。有家长曾经向笔者叫板,谴责笔者不相信学生。还拿出“证据”来说老师应该相信学生。笔者当时严辞质问家长的无知,告诉家长老师相信学生是有前提的,是指在教育上相信学生,相信学生有上进的愿望,相信学生是可以领会道理,能够学懂文化课。而不是无条件的什么都相信,教育上相信学生是科学验证的结果。

  被别人信任是自己用行为争取来的,每个人都作过学生,倘若老师必须相信每个学生都能借钱归还,而事实上每个学生的确都归还了所借的钱,人人都讲信用,那这个社会还用讲诚信吗?这是否是个诚信的社会人所共知,难道学生在学校都是讲诚信的,到了社会上就都不讲诚信了?你拿老师当傻子呢!

  笔者当时正告这个家长,他这种观念会害了孩子。如果孩子们不需要努力就能得到别人的信任,那谁还努力讲诚信。老师就应该用拒绝,让学生努力去证明自己的诚信。

  现实中,绝大多数的家长,若孩子承认借了老师的钱,只要金额不大,家长一般都会还的。问题是许多家长因为经济能力限制,给孩子支配的钱非常有限,所以一但孩子尝到了借钱不用还的甜头,道德与良知的约束力就显得很苍白了。

  笔者就从不轻易借钱给学生,即便必要时借给学生钱,哪怕只是几毛钱,也按时向学生追讨。笔者的班里学生父母离异长期处于放任自流状态的很多,偶有学生吃不上午饭的现象,尽管作为班主任笔者会积极协调家长解决孩子的午餐等日常生活需要,可孩子也不能饿着等老师协调,所以笔者时常会给这样学生买午餐,但这是笔者的自愿行为。

  有学生背后以此说事,认为老师能请某些同学吃午饭,却对其借的几毛钱坚决讨还,甚至不惜向家长追讨,是笔者偏向某些学生。一次家长会笔者借用一个真实的案例向家长与学生道出原委:

  老师我偶请学生吃午餐,是因为这些孩子的家长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给孩子准备午餐,又恰赶我当时身上有钱能够请这孩子吃午餐。这是老师我的自愿行为,不属于职业范畴。有被我追讨欠款的同学和家长认为老师我偏向,姑且不论老师是否真的偏向,即便确有偏向,也与学校教育无关。这与老师关照张三同学学习时间长,关照李四同学学习的时间短的偏向是不同的性质。这后者是职业偏向,是不合理的。可职业以外的偏向,是老师的个人权力。就同你们见到亲朋好友的孩子,喜欢甲胜过喜欢乙一样。你不是他们的共同监护人,没有平等对待他们的法定义务。

  老师我再困难,也不至于几毛钱都舍不得。如果欠钱不是学生,让我选择讨要欠款的尴尬与放弃几毛钱甚至几块钱,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放弃”。可借钱的是学生不行,如果老师大方地不要学生还了,老师很有面子,可放弃的却是孩子的未来。不要觉得老师危言耸听,孩子所有恶习都是我们成年人更多是家长老师最初对孩子这类行为的忽略养成的,这会刺激孩子私欲的膨胀。孩子最初细小的不良习惯,就象种子,若不及时处理,将来要自食恶果的。

  老师应该有殉道精神,但不是殉葬。不以个人荣辱放弃教育责任就是殉道。殉道是精神层面的境界,殉葬是要求教师精神与物质上都不计个人得失。要老师不食人是烟火,去做特权阶层道德意淫的楷模。贪婪索取者,整天高调要教师们奉献。这种缺乏人性的教育观念,必将产生没有道德底线的教育恶果。越是没有上限道德标准的社会,就越会没有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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