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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去很美(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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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我7岁,还没读完小学一年级。世界在我眼里只是公共汽车一站地:公主坟——翠微路。我以为天下都是一个挨一个的大兵营,男人都是军人,女人都是老师和医生,小孩长大了也都要参军。

  我是少先队员、班旗手、学习委员、副中队长,三王。学习成绩优异。

  我不爱自己的父母,家庭观念也很淡漠,习惯集体生活,自己洗脸,自己刷牙,自己抢饭吃。你可以说我很独立,很会察言辨色,打自己小算盘。

  我的偶像是胡老师。梦中情人是陈南燕陈北燕姐妹和吴迪。但我一次也没有**,前一个只是单相思,后三个都曾追打。

  没人跟我过不去,我也没有迫在眉睫的难事。除了李阿姨那一脚让我吃过大亏,我的一切危险和生死考验都发生在梦和想象当中。梦中的历险丰富了我的感情,使我变得少年老成、色厉内在。

  我信仰共产主义,那东西很具体,是一个类似购物中心的大厦,有形形色色的饭馆、超市和游乐场。每天黄昏放学,看到铺满金光的复兴路向东西两端无限延伸,就想那大厦正在这条路某—‘头搭建,我这辈子肯定赶得上建成开业。

  那年从始至终,我的家乡公主坟一带都是一派无动于衷的太平盛世景象。

  那时全球还没有温室效应这一说,北京的冬天很冷,大雪纷飞,我们经常踩着没膝的雪去上学。教室里没暖气,只有一个烧着烧着就会自动熄灭的煤球炉子,我坐在后面穿着棉鞋也冻得要不停跺脚。从那时起我的后脚跟就年年长冻疮。教室窗户上结着厚厚的冰霜,屋外房檐上垂挂着长剑般晶亮透明的冰溜子,我们常常拼掉冰溜子的尖儿当冰棍吃。

  我的耳朵也长了冻疮,最想有的就是穆仁智那种能套在耳朵上的毛皮护耳。我有—顶“坦克帽”。那是民品厂仿军品生产的童帽。说是坦克帽是儿童的误称,那帽子额头有两个铁皮风镜装饰更像战斗机‘飞行员的帽子。这帽子冒充皮帽,其实是人造革,里面一层栽绒,戴上倒不难看,好像懂点技术似的,只是一点不保暖。

  我的棉袄是件花棉袄。说它花,是指补得五色斑斓,不是真有一朵朵美丽的花。那是我哥哥穿小的。我的罩衣和裤子也是我哥哥穿小的,袖口裤腿接了一圈圈颜色相近的布像铅笔的橡皮头,领子膝盖屁股这些老摩擦的地方还一块块钉针脚密实的大补丁,搁今天不用化装直接就可以上街要饭,准有人给。印象里穿过的唯一新衣服是一件三个口袋的灯芯绒上衣,颜色忘掉了,有一粒粒硕大的有机玻璃扣子。那布很结实,摸爬滚打也不破,可以发给侦察连的战士当作训服。我想这大概是当年刮起的一股穷风。衣衫槛楼破破烂烂成为一种美德化身。这本来是报纸扯的一个蛋,但那年头,全国人民为了紧跟什么都照过了弄。你袜子破,我浑身上下没一件整衣裳,看谁穷得过谁。时尚嘛,以贫骄人。我这已经很奢侈了,还有罩衣里边还穿裤权背心。我见过惨的。玉渊潭湖边有一所罗道庄小学,学生都是四季青人民公社社员的孩子,一到冬天他们就空心光板只穿一件黑棉袄,放学出来黑鸦鸦一片像群落了地的黑老鸽。每当读到毛主席那一著名诗句“黑手高悬霸主鞭”,我眼前就会浮现出罗道庄小学同学们的身影。知道的是放学,不知道的还以为暴动了。

  鞋子、春秋天主要是布鞋和球鞋。布鞋俗称“懒汉鞋”,大约因为不用系带,蹬上就走。布鞋有灯芯绒和布面两种,鞋底又有塑料底和轮船底之分,塑料底还有白塑料和红塑料的区别。最受小孩青睐的布面白塑料底,那很衬脚,又瘦又扁,鸭子嘴似的。那些大一点的,已知风情的,不那么正经的孩子更爱穿“白边儿懒”。那就像今天妓女酷爱的黑丝袜,走在街上有一种求爱的暗示。

  球鞋基本上是军用球鞋。半大的男孩穿着它打球、上学、跑路,很多人连袜子也不穿,所以臭脚很多,夏天教室里的公害就是阵阵袭来的军用球鞋沤出的臭脚丫子味儿。能和“军球”有一拼的是一款“回力”球鞋。那是高级名牌,男孩子梦寐以求的东西。文*时社会秩序大乱,这款鞋和军帽一样是小流氓抢劫的主要目标。经常看到某帅哥穿着“回力”

  神气地出去了,回来光着脚。鞋让人扒了。

  和衣服一样,很少看的到谁穿新鞋,那时做鞋的好像都改行补鞋了。孩子们的脚上永远补着—‘块块犹如无知圆眼睛的皮子,磨歪的鞋后跟钉着铁掌,走起路来像马队经过。

  皮鞋只有坏孩子才穿。流行的是所谓“三接头‘,三块皮子缝的,牛背上的皮缝在鞋尖,牛肚子牛逼皮缝在鞋腰和鞋帮上,后来形容徒有其表的人物常说是”牛逼皮做的“。

  这款式也是源自军用品。最高级最令人肃然起敬的是“将靴”,发给将军的半高腰靴子。

  这东西很珍贵,理论上只应将门才有,那也不过干十双。社会公认,穿这鞋的人要么是高于子弟,要不就是大流氓,‘只有这两种人才有路子弄着。这鞋对一个人地位的肯定是今天任何一种名牌服装比不了的,相当于一辆加长卡迪。校官靴头不那么扁不那么尖,意思就差多了,像金戒指,俗且滥,穿上也就是一奥迪。

  时代的变化正是从服装的变化显现出一些迹象,使人回想起来似乎早有先兆。春天的风沙像往年一样遮天蔽日地从西北高原刮来,解放军像大地的草一夜之间由黄变绿。他们换发了新军装。与过去那种温暖的黄比新上身的这码翠绿显得格外娇艳、晃眼、透着新鲜,像是夏天整整一个季节提前到来,时间关系跳了一下,人眼心理上都很难立刻习惯这种颜色的嬗替,都不像过去我们熟悉的那支正规军,而是另一支新开来的民兵。

  这时我才发现他们的军衔早已都被褫夺了。帽子上不再有蓝底嵌金“五星啤酒”盖儿似的圆帽徽,领章上也不再缀着能分出阶级的银星,男女老少一律三块红。不知道都怎么想的,把兵这么打扮,这些人是要去打仗的,远看一片柳树林子,近看一帮邮差,谁还怕他们?再说,那时十里八店城里乡下就剩当兵的穿得还有点人模样。这么大国家,这么多人口,纯为面子,也得有摆设,有门脸。不能一国人都跟土鳖似的。

  军队的换装。为日后的流行创造了条件。军装风靡全国固然有新兴起的红卫兵寄托他们可怜的忠诚和嗜血愿望的原因,但在我们那儿,那也没什么象征,只是各家各户节省布票的便宜之计。都是好东西呵,那么结实的咔叽布,还有黄呢、马裤呢、咔叽、柞蚕丝,压箱底太可惜。真正的流行是普遍的贫困和短缺,小孩一旦窜个儿只好捡父母的衣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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